去年6月24日,浙江临安农民老陈跟着包工头去徐某家别墅搭墙面。徐某,40来岁,经营公司,家住九溪玫瑰园。别墅里有游泳池、花园,地下室里还关着徐家养的三条藏獒。晚上老陈就住在主人家的车库里。事情发生在2009年6月26日早上6点多。“那天早上,我起来干活,在厕所里洗了把脸,经过游泳池边的草坪,三条藏獒从地下室里冲出来,我来不及跑,它们直接从背后扑上来咬我,想挣脱,根本不行。”老陈事后知道,是因为别墅管家前一晚醉酒,没关好三条藏獒。
老陈被咬后,被包工头送去西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做了简单包扎,老陈回了临安。2010年1月12日,老陈被评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老陈急需钱做后续治疗,2010年1月19日,他把徐某夫妇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徐某夫妇矢口否认老陈来家里进行过墙面施工,甚至不承认家里养了藏獒。开庭时,徐某夫妇派了代理律师和一个公司职员出庭。庭上,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庭后又经过多番调解,徐某夫妇依然坚持,不同意调解。3月15日,法院判决徐某夫妇赔偿给老陈1.78万元。
摘自3月21日《青年时报》
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狗与华人不得入内”的故事。后来,我查到这样的资料——郭沫若在1923年8月28日夜所写的《月蚀》一文(见1923年9月2日《创造周报》第17号)中曾愤然写道:“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入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成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这话用在上面这则事件里实在是贴切得很。藏獒在别墅区里跑来跑去是可以的,因为它们是高级狗;老陈在别墅区里出现是不正常的,因为他是身份低下的人。
住别墅的人,消费是高的,但精神却未必高尚。论语中云:“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意思是说:马棚失火了。孔子从朝廷回来,说“伤人吗?”没有问马怎么样。两千多年前,孔子就以人为本了。可两千多年过去了,法庭上还有这样的律师,说这样的话“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人类的精神想要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进步,看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高尚社区里都是住着如此高尚的角色,那实在没必要往这样的高尚堆里钻。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