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
买打折商品别忘了索要发票
每逢节假日或换季,几乎所有商家都推出打折、清仓处理、满减满送等降价措施,以此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个别商家在促销过程中,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大意,暗设陷阱,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为此,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打折促销商品时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同时要理性消费。
四大陷阱 实施伎俩花样多
陷阱一:价格欺诈陷阱
手法一、虚构原价假打折: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购买打折商品的心理,随意虚构原价,所谓的优惠“子虚乌有”。
手法二、先提价再返利赠券:如“现金300元换1000元”“买100元送200元”等看上去商家会“血本无归”的动人促销广告,实质是很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把商品的标价大幅提高,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陷阱二:折扣误导陷阱
具体实施伎俩:如商品折扣名不符实,很多商家在推出 “买满就送”“买满就减”的活动中,将商品的价格标注为199元、1999元等,并提高小额商品的价格。同时,很多商家用显眼的字体书写全场1-3折,实际上大部分的柜台或品牌没有宣传所称的折扣,甚至有很多商品根本就不参加活动,容易造成全场低折扣误导。
陷阱三:循环消费陷阱
手法一、凑整陷阱:商家规定必须购满规定额数商品才赠券,消费者为了获得代金券,不得不买些东西凑整。
手法二、不找零用陷阱:消费者为了避免损失,就干脆添加一定现金购买标价高于所得赠券面值的商品。
手法三、消费额度限制陷阱:商家往往采取消费额度限制的方法,要求消费者在使用返券等时一定要添加现金,从而使消费者陷于循环购物的境地。
陷阱四:规避责任陷阱
具体实施伎俩:少数无良商家会借机销售伪劣质次商品,并以促销为借口规避产品质量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换季商品促销逃避“三包”责任。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消费者等到合适季节再用时已耗尽了“三包”期限。二是以奖品、赠品为名处理伪劣次品。三是甩卖伪劣滞销商品。以打折之名推销长期积压的滞销货,甚至有少数无良商家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产品混在奖品赠品中,并以“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五项注意 按需购物理性消费
面对商家名目繁多的促销和眩目的广告,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冷静面对促销,勇于依法维权。
一注意:按需购物,理性消费。面对超低的折扣、高额的返送券等诱惑,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心态,消费前要详细询问相关内容,切勿贪图便宜,并制定好自己的消费计划,提高消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注意:反季促销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对同类商品价格、款式、功能多方面进行了解,选择比较大、比较成熟的品牌,出现价格欺诈现象的可能性相对来说比较小。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要轻信各类“中奖信息”,谨防消费诈骗。
三注意:细心检货,养成好习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详细检查商品应有的检验合格证明、规格、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质量安全标志等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特别注意在购买服装、鞋类、化妆品、食品、家电等商品时,避免落入“傍名牌”陷阱。
四注意:索要凭证,及时维权。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信誉卡、发票等相关凭证。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投诉,依法维护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不能与商家达成协商和解,消费者要及时投诉,依法维权。
五注意:注意安全,维护购物环境。购物时要尽量避免到人员过度聚集的地方,消费者应选择宽敞、管理到位、通风好的商场,并妥善保管好携带的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发现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消委会警示:买打折商品别忘了索要发票
2010-03-15 22:40 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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