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于一些相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大龄男青年来说,能找到一位女人,并与她结婚生子,也许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然而对这样一个近乎最弱势的群体,竟然也有一些人利用骗婚的手段,在取得他们的信任后,卷走他们那少得可怜的财物。发生在农村贫困地区借婚姻诈骗未婚农民的案件,不仅严重地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给许多家庭特别是本已贫困的农村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看,借婚姻诈骗钱财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实施骗婚的妇女大都是多次骗婚,甚至是以此为业。部分妇女来自贵州、四川、云南等地,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也有专门诈骗老年人的妇女,年龄在40岁左右,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证件齐全,但身份证件多是假的,有的甚至持有多套身份证件,针对不同的人实施诈骗。
第二,通常都是团伙作案。每个人都有具体的分工,有的扮作妇女的父母,有的扮作其兄弟姊妹,谎称在家生活艰难,有的自称丈夫死亡,对男方的家庭条件不在乎,但要拿出一部分彩礼钱。
第三,受害人大都是偏僻山村中文化程度不高、老实巴交的大龄男青年,家庭困难或经济状况一般,在本地很难找到对象。
第四,编造谎言,麻痹受害人。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在农村物色受害人,待受害对象入圈套后,以女方家里困难,家有欠账等理由,骗取受害对象筹款、付款、登记结婚。在结婚程序结束后,陪伴一星期左右的“父母兄姐”借口先走,再过十天半月,骗婚妇女在“丈夫”及其家人放松警惕的情况下突然出走,使受害人人财两空。
要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保护农村家庭免遭损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第一,家有未婚大龄男青年的家庭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相信一些主动找上门来的人,乡镇村级组织更要时时提醒村民注意,尤其对外来妇女要求结婚的,不要轻易送给她们财物,以防上当受骗。第二,民政登记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对前来登记的对象应多一个心眼,对外地妇女携带的所有证件要认真查看,弄清真伪,必要时可与公安机关联系,以查明对方的真实身份。第三,有关部门及媒体要及时曝光婚姻诈骗案件,并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剖析,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便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增强免疫力。第四,政法部门要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多次实施婚姻诈骗的,要加重对其惩罚力度,真正起到震慑、教育的作用。
警惕有人在农村借婚姻骗钱
2010-03-16 07:24 河南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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