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消费者却将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来买,由于对产品的期望值很高,购买的保健食品开支要比相应药品高出几十倍,每个疗程价格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元。究其原因是一些保健食品的经营者想方设法将保健食品当治百病的药品卖,宣传时超出了产品已批的功能项,并宣传疗效。有的普通食品宣传保健作用,甚至有的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宣传保健功能的。这类宣传混淆了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定义,误导了消费者,消费者稍不留意就会掉入“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销售陷阱。
陷阱一:“专家”讲座。在酒店、宾馆等场所举办免费“专家健康讲座”,其实是“专家”在讲述某某保健品效果如何神奇,获得多少奖项等,以“赠药”、“免费试用”等手段吸引消费者,诱导购买。并套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达到日后销售的目的。
陷阱二:“名医义诊”。在社区“村民组”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让销售人员穿上白大褂充当“名医、名师”,用虚假检测结果吓唬消费者,并诱导消费者选择服用、购买保健品。
陷阱三:“免费抽奖”。在商场门口采用“免费抽奖”等促销手段,让消费者得到“优惠购买某某保健品”的大奖,有的还雇用“托儿”在旁边煽风点火,说自己也吃了这种保健品,效果如何如何的好,今天又来购买等等,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
陷阱四:“传销式促销”。采用传销制的促销手段,以发展下线的回扣为诱饵,鼓励已上当的消费者发展亲朋好友加入购买某品牌保健品的小团体,以达到“滚雪球”式的发展消费群体的效应,并有计划分片召开销售骨干人员培训班,集体旅游活动,通过网络强化销售人员联系,提高销售队伍的游说能力。
陷阱五:“上门推销”。打着高科技的牌子上门推销,有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难辨真伪,往往被销售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买下昂贵的“灵丹妙药”,由于既没有发票也找不到店铺,出了问题无处投诉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做到:一是查看有无标志和卫生部注册备案信息;二是查看批准文号。如具有治疗或辅助治疗作用的产品,应标有“药准字”、“药健字”批准文号;具有保健、预防作用的,应有“卫食准字”的批准文号;三是购买保健品应到信誉好、规模大的药店,且购买后必须索取发票,以防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5个不要轻信,即:不要轻信广告里的神奇效果;不要轻信自己喜爱的大腕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这极可能是一次有偿演出;不要轻信“白大褂的忽悠,穿白大褂的不一定就是医务工作者;不要轻信任何百分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等;不要轻信保健食品宣传的图像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购买下乡家电“四注意”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将翻新家电“上山下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购买下乡家电应“四注意”。
●随着模具等工艺的发展,造假能力的提高,从外观上识别翻新家电难度很大;同时,家电品牌众多,一般消费者也难以对品牌加以区分。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经正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
●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的正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另外,产品说明书上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卡”。
●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消费者还应注意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和保存产品标志卡,确定标志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志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
●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志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并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服务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经销行为,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拒绝购买。
●广大农村消费者如果发现经销翻新家电和有假冒“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行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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