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明县工商局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中,对农药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一些农药广告与农药登记证所述的性能严重不符,存在较多“水分”,吹牛吹过了头。具体表现在夸大用途虚假宣传、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擅自改变农药毒性标注说明等几个方面。
夸大用途虚假宣传。如有的农药及农用调节剂在广告中称其使用“日本最新技术”,是“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指定无公害农药”,并宣称“用此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调整土壤结构”,“用本水果增色剂可以改变水果口感”。经查,这些宣传语均无任何依据。
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如某农药厂所生产的“菌毒克”,在产品广告中被称为“绿色无公害精品杀菌剂系列”产品,标有“水稻条纹叶枯病、番茄病毒病、辣椒病毒病、黄瓜枯萎病”等防治范围,并称该农药“高效低毒无公害,对人畜安全,不污染环境”。工商执法人员经核实后发现,该农药防治范围仅为番茄病毒病,根本不能防治危害水稻、辣椒、瓜类等其他农作物的病毒,生产企业也不能提供绿色无公害证书及相关证明。
擅自改变农药毒性标注说明。如某农化公司生产的农药“急杀先锋”,在广告中称产品为中等毒,然而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其农药登记证时,发现该农药毒性为高等。由于许多无公害水果蔬菜对使用农药的毒性有着严格限制,这种擅自改变农药毒性标注说明的广告,会造成农药的误用,使果蔬的农药残留成分增加,对果农、菜农和消费者都会造成损害。
对这些“吹牛”农药广告,东明县工商局表示将加强监管,认真核对农药登记证,加大监管力度,挤干这些农药广告中的“水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药时,不要轻信广告,要多个心眼儿,多了解相关产品的真实信息与使用评价,以便买到可信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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