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觉得还不错,当即就交了协议金5万,认筹金2000元。当时,售楼人员也没有告诉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商业。
几天后,签订合同时,袁先生才发现,该楼为商业办公用途,土地使用年限40年,而不是住宅用房的70年的使用期。袁先生觉得受骗了,销售人员在宣传时没有告知清楚,要求退订及认筹金5.2万。
经工商部门调查,该栋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都是以商业办公立项。后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5.2万元。
[记者点评]
眼下,很多项目其实都是商业用地,土地年限也只有40年,有的土地甚至还闲置了几年,剩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没有40年。一些售楼人员在销售时,故意不告诉购房者。
部分认真的购房者在看合同条款时,能发现这一问题,但一些马虎的购房者很难留神这一问题,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商业年限40年和住宅土地70年的区别。
在我国,土地使用期满后续约是否交钱,交多少钱,尚无明确规定,但从长远来看,特别是物业税出台后,使用期满肯定是要交钱的,买房70年肯定是划算。为此提醒消费者,在买房时,一定要问清土地性质和年限,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个楼盘两涉定金“官司”
刘女士去年7月1日在汉阳一楼盘订购了一套房,付了2万元定金。她告诉记者,当时看上的是同一层另外一套房子,但已被别人订了;因为打听到那套房子要退,售楼员也答应别人退了后,就转给她。房子退回后,价格却由每平米6800元涨到了7300元,刘女士不干,要求开发商退定金。
该楼盘销售负责人解释说,售楼员从来没有承诺过原价给刘女士房子,只是答应出来后把房子转给她,且房价是在上涨,调价很正常。
同样,去年12月,梅女士也在该楼盘看中一套房子,交定金时是晚上,也没有太在意房子周围情况。梅女士说,后来发现,订的房子前有广告牌,要求退还2万定金。
该楼盘销售负责人解释说,在楼盘模型上标出来,该套房子前确实有个广告位,但不影响通风和采光,且事先也告知了买房者。
[记者点评]
房子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售楼员并不明示。有的售楼员为快点卖房子,甚至把房子各方面都说得很好,误导购房者,买房者交了定金后,就等于把购房者套牢了,由售楼人员摆布。
在此,除希望开发商讲诚信,明明白白卖房外,特提醒购房者:对于一些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能轻易相信,要么眼见为实,要么在认购协议明确提出要求,这样扯起皮来,消费者才有据可依。
交了定金房子依旧被转卖
购房者交了定金,结果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另外的人,开发商不仅不赔偿,还不退还定金。
去年12月,刘女士在沌口一楼盘订购的一套尾房,交了1.5万元定金。但去签合同时发现,开发商把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一个人,且拒绝退还定金。刘女士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才终于退了钱。
张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他在黄陂区城关看中一套房子,合同都签订了,商家又把房子卖给别人。张先生找到开发商理论,开发商不予理睬。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才达成谅解,调换另一座楼房。
[记着点评]
在房价节节攀升的时候,商品房是一天一个价。开发商在牟利心态驱使下,把已被定的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新的购房人,此举在一些中小楼盘比较常见。
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丢掉一切,是一些楼盘常见做法。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选择品牌影响力大、诚信度高的开发商,最好在交定金时,将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以防开发商耍赖皮。
交了定金碰到“问题房”
2月1日,黄先生在阳逻一楼盘看中一楼盘,交了1000元定金,约好2月6日去签合同。6日去时,该楼盘却达不到销售条件,结果签订不了合同。销售人员说,26日可以签合同。26日到了,还是不能签合同。
黄先生看到迟迟不能签合同,担心房子有问题,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开发商却不退。后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该楼盘退了购房者定金。
[记者点评]
有些楼盘在达不到销售条件时,就先收取定金。后来,又由于工程进度或者手续不全等原因,房子不能如期销售,这是许多楼盘的常见病。
对购房者来说,要了解清楚项目情况,有些项目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就要迅速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发商缺乏诚信由来已久。开发商作为一个强势的群体,让许多购房者无可奈何。
眼下,买商品房都要交“定金”,1万、2万、3万……不等。但常常存在这样的现象:售楼员会把楼盘吹得天花乱坠,或者隐瞒一些缺陷,购房者一旦下定后,再发现这些问题,想退定金就很难。无端的损失1万元,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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