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家具生产经营者开始为消费者提供包含规划、设计、制作、安装等在内的全方位定制家具服务,受到消费者欢迎。然而,由于标准欠缺等原因,这种“量身定做”的家具产品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个难点。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宗平表示,目前,由于定制家具服务缺乏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经营者销售服务缺乏应有的服务技能,消费者又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在合同约定内容中难于自身保护,特别是如果双方事前没有对家具的尺寸、价格、材质、交货时间、安装、退换货等重要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一旦产生消费争议,消费者难以退货并要回货款。
对此,长春市消协方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家具生产和销售企业实施动态监管的力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标准、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家具生产经营企业应切实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责任义务,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家具产品;经营者应严格把握进货关,不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消费者购买家具应选择有信誉度的生产、服务企业,对定制类商品应注意合同内容约定,对所购商品应注意产品标识、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消费者购买家具应就送货时间、产品质保期、退换货要求等内容认真签订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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