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曝光了4种广告文号被撤消后企业仍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谨防受骗上当,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测中发现,有4种药品因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广告文号后,企业仍进行广告宣传,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4种药品分别为: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根痛平颗粒”,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安宁丸”,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这些药品广告均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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