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务工遭虐待 30余名劳工上演“跨国大逃亡”
核心提示:冲着10万元年薪,在招工代理的“美丽承诺”下,来自河南、河北的30余人奔向异国他乡打工。然而,在位于刚果(金)一家国人投资的工厂里,他们面临的却是超强度的劳动、被克扣工资、莫名的谩骂、腐坏的食物……
2009年岁末,在刚果(金)首都金沙萨的大街上,这30余名工人躲过不时袭来的石头、砖块,一路奔向中国驻刚果(金)大使馆,他们要回家,要为自己维权。但是,我国涉外劳务法规的不完善注定了他们的维权之路漫漫。
本报记者 余飞 发自北京
2009年12月30日晚8时许,从埃塞俄比亚起飞的ET604次航班准时抵达北京首都机场。8时40分,一身短衣短裤的张书江出现在机场大厅。
此时的北京,大风、最低气温-8℃。大厅自动玻璃门开启时吹入的寒风,让张书江不禁打了个寒噤。不过,在张书江心里,此时倒觉得格外温暖。
从刚果(金)起飞,途径埃塞俄比亚转机,历经近23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之后,终于踏上了国土,在张书江看来,此次从刚果(金)回国之行无异于“生死大逃亡”。
与张书江一起回国的,还有31人,他们或来自河南,或来自河北。在刚果(金)中刚仁泰集团公司的工厂时,他们成了“生死与共的兄弟”。
年薪10万元的“美丽承诺”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张书江原是河北邯郸人,职业是一名会计。
2008年11月,张在当地一家媒体上看到一则招工广告,招聘方是中刚仁泰集团(以下简称仁泰集团),一家国人投资设在刚果(金)民主共和国首都金沙萨的大型跨国多种经营企业。仁泰集团称,集团要招聘会计一名,在刚果(金)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休息一天,包吃住。每月工资500美元,奖金最低也有300美元。
“看到待遇这么好,当时就动心了。”张书江说,他那时也没有考虑是不是正规的招工,只关心工资能不能发到位。
在邯郸一家宾馆的客房,张书江见到了仁泰集团的招工代理米美英。“人家资产上亿元,还在乎你这点工资。没问题,保证每月按时开工资。”米美英拍着胸脯保证。
知道这一“好消息”的,还有张书江的老乡李文强。米美英给他的承诺是:干业务员,一年最少挣10万元人民币。
在高工资的美丽承诺下,张书江他们与仁泰集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还交了10000元人民币的押金。
怀揣着在异国他乡挣大钱的梦想,张书江、李文强等人踏上了飞往刚果(金)的班机。
在他们之前、之后,共有60余人在高薪的诱惑下奔向了仁泰集团。
异国他乡的艰难岁月
让张书江等人没想到的是,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场苦旅。
张书江他们刚一踏上刚果(金)的土地,护照就被仁泰集团给没收了。这一行为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张书江等人的怀疑,只是之后一系列的遭遇才让他们明白,仁泰集团收护照原是有“预谋”的。
张春军在是一所卫生院的医生。2008年初,同是在高薪的诱惑下,他到了刚果(金),在仁泰集团下属的医院任主治医师。
“从早上七点半到科室,直到下午六点才下班。晚上如果有病人,随时还要加班。每天如此,没有休息”。张春军向《法治周末》记者这样描述他的工作。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张春军可以接受无间隙的诊治工作。但是,他受不了的是,“没有病人的时候,我还必须到工厂的工地上搬砖、拎石灰桶。这完全不是我的工作,但是不干就得扣工资”。张春军说,他在仁泰集团工作了20个月,却只拿到了12个月的工资。至于集团承诺的所谓奖金,一分钱都没有。
据张春军他们反映,在仁泰集团刚果(金)工地工作的人员,不管是工人、销售员或者医生,每天的劳动时间都在15个小时左右。“我们吃的饭菜却是霉变的大米,发臭的排骨。”
“这种日子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但是我们也不敢跑。”来自河北沧州的刘树岗告诉记者,他们的一位同事黄米军曾试图逃跑,却被老板田生“扭送”到当地警察局拘禁达一个月之久,最后在中国大使馆的帮助下才得以解救。
警察守门、老板随意谩骂、超负荷工作、被克扣工资、不能随便说话、吃的是腐坏食物。“这些都是奴隶社会才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今在异国他乡,我们自己的同胞就这样对待我们。”刘树岗说。
32人“生死大逃亡”
不堪重负的张书江等人,开始酝酿“生死大逃亡”计划。
据同是“逃亡”回来的王科杰介绍,2009年12月15日,在仁泰集团工作的金沙萨本地工人,因不能忍受企业的行径,罢工一个星期。
那段时间,在仁泰集团医院工作的王科杰将中国籍医务人员组织起来,准备逃跑。同时,在距医院一公里外的仁泰集团厂房工地上,刘树岗等人也与王科杰电话联系上。
12月22日,仁泰集团医院挂号室,惟一一处没有警察把守的地方,王科杰带着12名医务人员冲出了医院,他们希望逃到中国驻刚果(金)大使馆寻求帮助。
王科杰等人的逃跑,让田生暴跳如雷,与其私交甚好的当地警局负责人迅速调集警力,对王科杰等人围追堵截。
就在田生将注意力放在医院时,刘树岗等人乘工厂门卫不注意,19个人“呼啦”一下冲出大门。他们逃跑后的遭遇与王科杰等人一样。
“警察和当地群众,将近1000多人在后面追赶。他们把我们的钱包、手机都洗劫一空,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也被撕成了一条一条的。”王科杰告诉记者,石头、砖块蜂拥而至。当32个人跑到中国驻刚果(金)大使馆时,个个已是衣不遮体、鼻青脸肿,甚至有人的额头还被打得鲜血直流。
“我们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死也不能再回仁泰集团工厂、医院了。”
仁泰负责人:企业损失很大
就在张书江等人回国后不久,仁泰集团负责人到中国政府驻刚果(金)大使馆,对工人“闹事”一事表示道歉。
《法治周末》记者电话联系到这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工人们所称超工作强度、拖欠工资等问题都是子虚乌有。
“我们所有的工人都是早上8点上班,下午5点准时下班。在我们这里,奖金比工资高,现在有好几个人已经拿到4万美元了。”这位负责人极力邀请记者到刚果(金)看看他的工厂。
“我们的冷库里存放着鸡肉、猪肉,都是给工人改善伙食的。每个星期,我们都要组织工人聚餐。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带他们去旅游,我这都有照片和录像。”该负责人说。
在交谈中,这位负责人向记者抱怨,他在刚果(金)投资了一两亿元人民币来办企业,“现在工人都跑了,丢下这么大一个摊子,企业损失很大”。
“我们的损失更大。”2009年12月31日,王科杰等人派代表,带着他们的报案材料到了商务部、公安部。他们其实并不清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涉外劳务尚需法律规范
张书江等人到刚果(金)务工,或是通过招工信息,或是熟人介绍,都不是通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劳务输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权益保障部主任李晋生告诉本报记者,这一中间环节的缺失给他们的维权带来很大麻烦。
据李晋生介绍,由于目前还没有针对海外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专门法规,海外务工人员遇到的劳务纠纷,往往是由劳务输出公司出面与雇佣方协调,最后大多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孙德强认为,中刚仁泰集团是一家在刚果(金)注册的企业,张书江等人要维权,只有进行涉外民事诉讼。但是在这一问题上,不管是从法律规范还是实际操作来看,都有诸多不好解决的地方。
孙德强说,从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只有劳动合同法中提及“劳务派遣”,但没有具体的叙述;从实际操作来看,涉外民事纠纷,首当其冲的,是管辖权问题。
一般来说,涉外合同的签订,只要有一个环节发生在中国境内,我国法院就有权管辖。在本案中,张书江等人曾在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可以在提起诉讼。但是,随后仍然有诸多问题。比如,我国是否与刚果(金)签有法律文书送达协定,这就决定了法律文书能否及时送达问题;此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如何执行?这也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
“对海外务工人员来说,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面临的是难度大、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孙德强说。
看来,“胜利大逃亡”的张书江等人,如果要切实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漫漫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