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的洗衣机。
北京讯:湖南永州的王先生计划在2010年的元旦结婚,元旦、新婚可谓双喜临门。新家已经装修好了,洁白的墙壁贴上了大大的喜字,王先生万万没想到刚买4天的某知名品牌洗衣机却莫名着火,提前“闹”新房,烧毁的洗衣机将新装修的房子糟蹋得一塌糊涂。
据王先生介绍,2009年12月16日,他在永州湘大电器购买了一台某品牌2588洗衣机,没想到12月20日凌晨2点多王先生发现这台洗衣机起火烧毁了。洗衣机放置在厨房里,上面正好是热水器,起火后烧坏了热水器,渗出来的水阻挠了火势,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从王先生提供的照片编辑看到,厨房一片烟熏火燎的污迹,洗衣机已经面目全非,被殃及的热水器损坏了,厨房的吊顶也掉了下来,客厅的墙壁也上了“烟熏妆”。
王先生说:“当晚洗衣机烧毁,发现时热水器的水已经把火熄灭,所以没有联系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12月21日,被烧毁洗衣机在当地的售后服务部人员到王先生家上门勘察了现场,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当时经双方协商,厂家同意给王先生更换一台新的洗衣机,并赔偿全部损失4000元,王先生认同这种解决方式。并告知对方2010年1月3日要结婚的情况。
之后,王先生开始装修,10天已经过去了,厂家开始反悔了,只能赔偿一台洗衣机。王先生告诉编辑。
洗衣机厂家负责永州区域危机事件的肖先生表示,用户家中当时没有人,洗衣机没有工作插在一个自制的电插板上,所以洗衣机内没有电流,不会造成自燃,同时电插板上还有其他的电器。
同时,厂家还表示,如果消费者能证明是洗衣机的问题,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编辑在网上搜索发现,这个品牌的洗衣机有几起起火烧毁记录,消费者维权遭遇难题。
接到王先生的求助后,编辑与洗衣机厂家一位姓罗的先生沟通后,起初很强硬的洗衣机厂家最后愿意赔偿消费者4000元及一台洗衣机,消费者王先生对此解决方案很满意,对也发来感谢信。
法律提醒:
公益律师团的律师提醒消费者,依据《消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另外,如果能确定是产品的问题,那么因自燃原因引起的直接损失应当由厂家赔偿,包括赔偿因这台洗衣机起火所造成的厨房吊顶、墙壁、和热水器等家居设备的损失。
燕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