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少女刘燕不慎跌入无盖窨井而丢失脾脏,她和家人历经艰辛,最终将窨井产权单位告上法庭。目前距离立案已快一年时间,距离开庭也过去了7个月,然而,刘燕和家人仍未等到一纸判决。昨天,刘燕和母亲到瑶海区法院,和承办此案的孙法官及一名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此事,几轮对话下来,母女俩心情更加沉重。
法院大半年没消息
“为什么开庭这么久都没有一点消息? ”从2008年8月落井受伤,到今年3月上法庭维权,再到漫长等待后的今年10月,刘燕经历了太多的苦痛。如今,“吞”掉她脾脏的窨井所在点――三塘村附近的那条无名小路已成为一回迁楼小区的建设工地,而刘燕也已嫁为人妇。刘燕的母亲张广翠把嫁女儿称为“把她给别人了”,因为给女儿治伤而负债累累的张广翠,再也无力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只得委托亲戚做媒找了婆家把女儿嫁了出去,她则在一工地打零工赚钱还债。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除非遇到特殊情况,经批准方可延长。按照这个规定,张广翠计算了一下:“我们去年11月25日去瑶海区法院立的案,今年3月13日开的庭,现在已经10月15日了……都快一年了! ”刘燕说,开庭时,她似乎已经看到了希望,没想到苦苦等候了这么久,法院那边却没有任何音讯,“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妈还在还我欠的债呀,我真对不起我妈妈。 ”
母女俩打听判决结果
刘燕和张广翠请求记者陪同她俩到法院打听情况。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陪同这对母女来到瑶海区法院立案庭打听判决结果。
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说:“判决结果你问我没用啊,去问法官。 ”
“我们不知道法官叫什么名字呀。 ”
“不知道问你们律师呀。 ”
“你帮我查查行吗?我去年就在你这个柜台立的案,你查起来方便。 ”
几经恳求,对方用几秒钟时间便查到了审理此案的法官是“孙法官”,但拒绝详细说明法官的姓名。
法官说判决还要等
随后,刘燕和张广翠在门卫处请求见“孙法官”打听情况,但门卫只拨通了“孙法官”的电话,示意只能电话沟通。
听到刘燕来询问案件审判结果,“孙法官”在电话中说:“现在还没有判决,你再等等。 ”
“可是我们等了7个月了,还要等多久啊? ”
“这个我不好说,你的案子比较复杂。 ”
“那我们能不能到你办公室见见你?你当面跟我们解释解释? ”
“不行,我马上要开庭了。 ”
“就耽误你两分钟不行吗?我们大老远地跑来,就想当面跟你问问,我们就在你楼下了,绝不耽误你工作。 ”
“你要见我干什么呢?电话里说不行?你等结果通知不就行了吗? ”
刘燕通过电话和“孙法官”交流了几分钟后,“孙法官”最后答复刘燕道:“那你再等半个月,半个月后给你答复,行了吧? ”
工作人员称“案件麻烦”
没见到法官,张广翠感到不甘心,她再次拨通了“孙法官”的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她说:“我也是合议庭的,你的案子非常复杂,需要延长审判时间,延长半年都是正常的。 ”
“可是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啊,一年来,你们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 ”
“那我没办法,你的案子比较复杂。 ”
“怎么个复杂法,能不能给我们说说呢?我们老百姓不懂啊! ”
“复杂……就是你这个案子比较麻烦! ”
“怎么个麻烦法呢? ”
“争议比较大,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复杂! ”
“女法官,我们已经在你门口了,孙法官要开庭,我们见见你,行不行呢? ”
“你见我干吗呢?跟你说半个月给你判掉,不就行了吗?你怎么老是这样?! ”(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