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产业链追踪(一)
《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近日分赴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江西、安徽多地追踪调查假药案件发现,目前国内不法分子已将制售假药产业化,甚至一些具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士也参与了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本报自今日开始刊登假药追踪系列稿件,以飨读者。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假冒辉瑞药品,辉瑞甚至还有21个假冒药品在5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进入了合法的销售渠道 。”辉 瑞 制 药 公 司 副 总 裁 约翰·克拉克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辉瑞公司的药 品 万 艾 可(俗 称“ 伟 哥 ”)自2003年上市就成为被假冒最多的药物。
《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
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去 年 侦 破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案 件1.4万余起,案值160余亿元。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查获假药10万多件,其中进口假药主要来自于韩国、美国、印度,出口假药主要去往韩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英国。
手段
制售假药形成产业链
药监部门人员介绍说,随着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假药销售渠道和手段日益更新,形成了一条龙造假链条———小作坊生产、互联网宣传、虚拟电话做媒、快递公司寄递。“假冒窝点的墙壁都发霉了。”约翰·克拉克演示给记者的一张幻灯片上显示,假药的生产环境非常恶劣,没有合适的温度和质量监管。
一份录像资料显示,假药生产窝点就设在简陋的楼房内。犯罪嫌疑人租用了几间屋子作为生产工厂和仓库。而假药生产现场,只有几台搅拌机和灌装机,把制作假药的原材料混合搅拌后生产出假药。
假药产销链中最关键的一环是宣传,一些不法分子盗用和捏造科研院所和专家名义,利用互联网、广播等媒体进行虚假宣传。
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的制售假劣药品典型案例显示,2010年以来,罗某等人在广州市番禺区雇佣20余人通过Q Q和400部电话接受患者咨询并兜售假药,接到患者预订后即从上线购入假药,经重新包装后通过快递公司等渠道发往全国31个省(区、市),案值1000余万元。
据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不法分子采取居住、生产、存放假药地点与邮政信箱所在地分离,取款者与邮寄药品者分离等形式实施违法行为。“患者浏览互联网站信息后通过邮政信箱、送货上门方式购买假药。”据他介绍,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向患者提供邮政信箱、银行账号及移动电话等与确切地址无关的信息。
面对普通患者举报时,违法互联网站一旦被停止接入服务,很快会更新IC P/IP地址,以不同的单位名称、不同的网址、相同的联系人、相同银行账号再次进行非法宣传。
生产销售假药违法案件中,电话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的重要媒介之一。据介绍,他们通过设置电话咨询中心的方式和患者进行沟通,获取患者信息,蒙骗患者购买假药。“制假售假者用来联系患者的电话,大多数是‘铁通’和‘400’的虚拟电话以及小灵通电话。”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说,这些号码无任何物理地址可循,甚至连办理人的相关信息都无法核实,给调查取证增加了相当大难度。
当前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呈现隐蔽化特点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是,犯罪分子往往借助邮政信箱、快递物流公司寄递假药“如果快递公司与造假分子进行提成销售,法律就能约束他们。”北京市药监局相关人员介绍说,目前《邮政法》对于寄递药品行为缺乏规范条款,《刑法》也没有针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提供寄递、物流条件的经营者的罪名条款,打击通过邮政、快递物流等手段生产、销售假药仍然面临法律缺失。
类别
治疗性功能障碍等假药居多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国内发现的西药假药主要集中在治疗性功能障碍、生殖类、感冒类药品,而原料药、注射剂假冒很少。
2012年3月,广州海关在佛山某地寄往匈牙利的包裹中,查获侵犯万艾可商标权药片1590粒。2012年2月5日,深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查验进境EM S邮件时,发现邮包内装有艾力达商标药品20016粒,涉嫌侵犯权利人拜耳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相关商标专用权,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
万艾可、艾力达都属于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辉瑞制药公司副总裁兼首席安全官约翰·克拉克告诉记者,仿冒万艾可的假药蔓延非常快,从1999年就开始发现有万艾可假药,现在传播速度更快了。万艾可在所有被假冒的辉瑞药物中所占的比例最多。“以前80%、90%的假冒药都是万艾可,近几年万艾可的假冒率降低到57%。因为降幅很大,从另一方面也可以从这个数据看出其他的药也正在被假冒。”他说。
记者了解到,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知名避孕药品牌毓婷,在全国药品市场有很高的占有率。制假售假分子正是看中这一点,大肆制造销售假冒毓婷产品。其他几个知名避孕药品牌也遇到这种情况。
据北京市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犯罪分子为降低销售假药的风险,几乎不通过药店等合法渠道销售假冒的毓婷牌避孕药,而是在外来人口聚居较多的区县,通过无照无证的成人用品店渠道隐蔽销售。据悉,出售的假冒毓婷避孕药一般以2元一盒的进价购买,再以4元左右价格出售给一些小的成人用品店。而在正规药店,正品毓婷避孕药要卖到12元左右。
仅2012年1月1日到6月15日,北京市药监局就在10个区县内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9次,抓获通过成人保健店销售假避孕药品的犯罪嫌疑人330人,查扣涉案药品1000余盒。
感冒类药品也是被造假的重灾区。“市场上假冒拜耳白加黑的产品较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拜耳产品白加黑市场认知度很好,销售情况也很好,因此被仿冒。记者致电拜耳制药公司求证此事,该公司媒体总监至今不愿回答这一问题。
降压零号片是北京双鹤的一个知名产品,前几年被假冒很多。“近两年来,企业在所有降压零号片上使用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后,假冒产品逐渐减少了。”北京双鹤药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药监局要求基本药物必须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后,患者可通过电子监管码查询到药品的真假情况,因此全国假冒基本药物的情况大幅度下降。
药品电子监管码就是给每盒药品一个编码,即药品“身份证”,借此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末,国家药监局将完成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由于非法药品无法进入国家正规销售使用渠道,可以对公众用药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公众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查询药品的真实信息。
处罚
建议尽快出台新司法解释
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反映,尽管《刑法修正案(八)》已降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门槛,但在基层执法实践中,法规建设滞后、量刑威慑不够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果。
业内人士指出,生产销售假药罪一般情况下量刑三年以下,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导致重复犯罪率较高。据北京市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查获案件中的不少人都是“二进宫”。
记者采访的多位执法人员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已近两年,但针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新司法解释却迟迟未能出台,造成实际执法办案难以把握和统一尺度“如合法生产企业因违反有关秩序规定生产出被定义为‘按假药论处’的产品,且产品经检验也符合药品标准,是否都应按照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待商榷。”这位人员告诉记者。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当前对“持有假药”的行为尚无明确界定,也给执法实践带来不利因素。
一位公安人员告诉记者,在一些案件侦办中,有涉案人员家中堆放抗癌假药,或汽车上装有超常量的抗癌假药。但如果没有证据显示其有生产或交易等行为,民警很难采取措施。
辉瑞公司全球企业安全部中国区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已经从法规方面已经做了很大的改善。现在更需要的是,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