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苏泊尔燃气灶被检出“标志”、“包装”不合格,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发来声明,否认贵州省工商局抽检到的产品为其公司产品,称是假冒产品。
以下为苏泊尔声明全文:
贵州工商局抽检的苏泊尔燃气灶为假冒产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工商局公布的“2012年燃气灶具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中,苏泊尔燃气灶由于产品“未标明型号”、包装“未标注燃气类别”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与贵州工商局核实,抽检产品为假冒产品。苏泊尔公司从未生产过该款燃气灶产品,并且正规苏泊尔产品均有标注产品型号以及燃气类别。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请认清苏泊尔商标并在正规销售渠道选购苏泊尔产品。
我们对此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抱歉。并将积极协助当地工商部门,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