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份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江苏等6省市清查苹果的霸王条款,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据最新的公开报道显示,江苏省工商局在今年全国统一启动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262件,罚没金额993.73万元。其中,在苹果电子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领域,立案查处苹果授权维修商不公平格式条款案件15件,涉及南通、无锡、扬州、常州、盐城等城市。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说,江苏工商局此次清查行动,有效地打击了苹果等公司的霸王条款,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江苏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到关于苹果产品投诉有353件,其中7月3日江苏省工商部门展开了对苹果电子产品的专项检查,共检查苹果产品售后维修服务合同1066份,涉嫌违反我国法律条款的达到131份。
据记者了解,《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中的一些条款引起消费者不满而投诉到有关部门。如该条款第四条规定:“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消费者购买的苹果产品后,不管三包期内还是三包期外,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消费者都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对于苹果公司而言,旧件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苹果公司如果需要旧件,可以与消费者协商,折价回购。所以苹果这个条款,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次对苹果的立案主要是对维修条款中,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进行罚款和整改。”江苏省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