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企业在华违法频现惹众怒
同一款耐克篮球鞋,不仅价格高出国外500多元,而且在国外销售的双气垫到国内变成了单气垫。耐克体育公司为了自己的“双重标准”交了487万元的罚款。24日,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对外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这也是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而据了解,洋品牌“内外有别”的现象并非耐克独有,苹果、可口可乐、立顿等国际品牌此前均由于双重标准而遭消费者诟病。
专业人士指出,类似事件频发一方面是由于国内标准相较国际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组织资源缺乏导致信息不对称,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企业有恃无恐。
网络平台仍有销售
此前,其在中国大陆的广告宣传语与在美国一致,同样以双气垫为卖点。这一事件被媒体所披露后,耐克公司迅速做出回应,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而“弄虚作假”被他们解释为“用错了宣传材料”。不过,职业打假人王海(微博)认为这种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如此行为已经涉嫌欺骗中国消费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对其罚款,有理有据。之后登录耐克官网专卖店发现,这款NIKE ZOOM HYPER-DUNK2011高端篮球鞋仍有销售,只是价格从1299元打折至了910元,而在产品简介中,已经找不到关于“双气垫”的宣传。
耐克客服人员表示,去年9月9日以后耐克方面已经更新过广告宣传,取消了“双气垫”相关的宣传,所以在此之后购买的商品除非质量问题并不予以退货,但9月9日前购买的消费者可凭小票至门店无理由退货。
尽管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这显然还不够,因其并未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睿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盖晓峰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耐克公司的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了欺诈。其实它是一种虚假的宣传行为,也就是说同样的广告它在国外宣传中说有两个气垫,在国内宣传也是有两个气垫,但实际上这款运动鞋在国内销售中只有一个气垫,而这款运动鞋的价值所在恰恰就是因为它的双气垫的设置,所以属于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广告法的第9条对广告宣传做出了一个明确的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说得也是非常清楚的。
双重标准是否歧视
在华搞双重标准的洋企业并非少数。偏偏把末流产品销往中国大陆,这种傲慢与偏见究竟源于何种奇诡的动机?其实,洋企业在华搞双重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极度歧视,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也是对中国法律的蔑视。还应该看到,不少洋企业一再搞双重标准,也与其违法成本过低,甚至零风险有关,工商部门针对耐克搞“双重标准”开出首张罚单,就足以说明在这之前,搞双重标准的企业并未付出代价,更遑论付出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
从定价方面说,国内外的差价涉及中外不同的税制、销售成本等原因,但也有洋品牌把中国消费者当冤大头的因素。而真正让公众愤怒的是,一些洋品牌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产品召回方面,对中国消费者搞“歧视性政策”。比如,自2009年以来,强生产品在各国被召回25次,但这些召回基本不涉及中国。“双重标准”的根源在于国内外法律制度不同,外国严中国松。
此外,洋企业的傲慢也与一些消费者过于崇拜洋货有关,总以为洋货就是质量的代名词,价格高一点但质量有保证,穿着有品位。这种迷恋,也客观上纵容了洋企业的狂妄心理。洋品牌在华双重标准并非耐克独有,可口可乐对含氯产品流入市场坚称不赔偿、立顿袋泡茶在中国的农药残留量远超欧盟标准,却仍在强调“安全、合格”,苹果在华维修条款与欧美国家存在明显差异,类似事件屡屡发生。
打假第一人王海则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严格说来,这次的处罚主要针对耐克广告的欺诈行为,之所以类似事件频出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消费者组织资源缺乏,导致极端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来自于消费者的市场监督很少;最后,中国的行政处罚过低,缺乏惩罚性。“同样的案件如果发生在美国,可能企业被罚几千万美元,甚至有人坐牢,但在中国,企业只需要拿出很少一部分来支付罚款,违法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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