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国标十六年未修改
昨日,湖南省工商部门公布了一批啤酒瓶抽检报告,包括重庆啤酒、蓝带、银子弹等中外资品牌在内的一批啤酒生产企业使用的啤酒瓶被抽检不合格,存在爆炸风险。关于啤酒瓶国标“超龄”服役的话题再一次浮出水面。
据悉,此次湖南工商抽查的33组样中,合格率为75%。有11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耐内压力两个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可能为啤酒企业使用了回收的旧瓶,由于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磨损造成抗冲击、耐内压力大幅下降。”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使用的啤酒瓶国标为《GB4544-1996啤酒瓶国家标准》,这一标准制定在1996年,已经16年没有修改。这一标准虽然规定了啤酒瓶需打专用标记“B”(即啤酒英文Beer的简称),并单列出了轻量一次性啤酒瓶的技术和包装要求,但对于可回收瓶如何检验却只有一句“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因此企业理解成建议两年,并不是超期就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