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旁人代收签,责任追查索赔犯难
市民傅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网购了一台索爱的平板电脑。快递送货上门的时候,自己恰好不在,同事在签收栏签下了傅女士的名字。结果,打开包装才发现,里面只有鼠标等一些散件,电脑已不翼而飞。快递公司则以“本人签收”为由,导致责任的追查与索赔陷入困难之中。
1.6公斤货物缩重九成
8月中旬,傅女士在天猫商城上的网店订购了一台索爱的平板电脑。“我和卖家联系的时候,他说发货的时候称重为1.6公斤,有当地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确认。”
这个快递送到傅女士所在公司的时候,恰好是午饭时间。按照傅女士的说法,快递员并没有联系她,而是直接催着她同事代为签收。“当时的外包装看似完好无损,同事也就签收了,并未启封。”
然而,等傅女士吃完午饭回来后,就觉得这个快递的分量很轻,拆开包装一看,才发现里面竟然没有平板电脑和皮套,只有一个卖家附送的鼠标和一些散件,整个快递件称重仅为0.15公斤。“我发现外包装似乎有拆开过的痕迹,因为卖家说封箱带是完整地一圈圈绕上去的,而我检查发现似乎有割裂的痕迹。”
快递公司强调“已签字”
傅女士与快递公司沟通,却卡在了签收过程的细节上:“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就一直强调,签收单上有我的签字。”远在吉林省吉林市的卖家刘先生也自认是“头一次碰到这种事情”。以前常见的问题,是货物在快递过程中“蒸发”。
经过多方沟通与协调,快递公司赔给刘先生500元,而傅女士存在淘宝账户里的货款也被退还。刘先生承担了250元的损失。
律师:代收人慎代签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快递公司的操作流程应该透明和规范,送货上门时应该与收件人取得联系,别人代收也要有收件人的委托。如果是价值比较大的商品,他建议收件人亲自签收,如果旁人代为签收,要注意“代收”并非“代签”,因为签谁的名字也附带着责任。 本报记者 陈杰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