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省浦江县工商局在浦江一仓库内查获两个批次的蒙牛问题牛奶160箱。经蒙牛公司人士现场确认,生产日期系遭到篡改。
新华网消息,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总队长潘炜介绍,据调查,篡改日期的当事人为王孙富,时任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2012年5月初,他从蒙牛公司员工聂立峰手里,以半价购买了3000箱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临期纯牛奶,在浙江省永康市将生产日期分别涂改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并以45元/箱的蒙牛正品价格销往浙江浦江、义乌等地。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据悉,蒙牛纯牛奶由于包装方法和杀菌方式的不同,保质期分为两种,其中超高温杀菌的利乐包装奶保质期为8个月,而巴氏消毒袋装奶保质期为45天。
另据新京报消息,针对“蒙牛一经理篡改生产日期被抓”一案,昨日浦江县公安局向媒体公布案件进展时表示,8月6日,蒙牛公司驻义乌销售经理王某因延长产品保质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8月20日其同伙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蒙牛总部人员在就此事接受调查组的问询时表示,此类牛奶保质期一般为8个月,过了一半保质期后,产品就要折价促销,临近2个月到保质期,就不能上货架销售,到了和超过保质期的公司将一律收回进行销毁处理。
据警方介绍,浦江一市民从超市买了牛奶后,发现牛奶中部分有结块现象,于是要求超市赔偿。超市赔偿后联系了浦江销售商潘某,将这些有问题的牛奶退掉。潘某联系了王某,王某随即答应退掉牛奶。
“潘某心里还是不踏实,这些牛奶已经销售出了很大一部分,他8月3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浦江县公安局上述负责人昨日表示,“警方接案后马上联系了质检局、工商局进行调查。经调查,这些牛奶均为改动了生产日期的临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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