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廖喜张 实习生 曹冠瑶 通讯员 隋紫萱) 电梯自检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质监部门,维保人员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应30分钟内赶到救援。广州市质监局昨日通报了近期广州市电梯复检情况、应急测试情况及今年上半年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行政处罚情况。13家电梯维保单位因复检率较高或连续两次测试超时到达现场被点名批评,同时还有7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被处以总计22.4万元的行政罚款。
市质监局关于电梯的通报
(一)被点名批评:
1.复检率较高:广州市新达电梯有限公司(第二次通报)、快意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市侨佳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华凯电梯厂、广州市天俞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2.连续两次测试超时到达现场:广州升菱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天俞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永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力格电梯有限公司、广州润华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誉胜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市恒谦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
(二)被行政罚款:
1.广州市誉胜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市南迅电梯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达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被分别罚款2万元;
2.广州嘉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2万元;
3.广州市迅业电梯厂被罚款3万元;
4.深圳市利达旺电梯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
5.广州杭奥电梯有限公司被罚款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