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女子乔某去提款机取钱,意外发现提款机里竟有张未取出的银行卡。她分4次取走卡中1万元后,又因内心恐惧,在作案半小时后向警方投案。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乔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20日晚,乔某在通州区马驹桥镇商业街中国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内,发现一张遗忘在取款机内的农业银行金穗卡,遂起贪念,她分4次从此卡取走人民币1万元,后于半小时后向通州分局投案,赃款及银行卡已退还。
此案开庭过程中,乔某表示认罪悔罪。当问起如何发现取款机内有银行卡时,乔某回答说,她到银行准备取钱的时候,发现机器上边显示着是否打印凭条,她就按了“是”,随后出来了一张凭条,机器上面显示是“继续”还是“取卡”,她又按了“继续”,想看看这张卡里面是否有钱,没想到机器真吐出了1000元。乔某说,因看到能取出来钱,于是产生了贪念,又陆续取出了9000元。但是取钱后,她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钱,心里很不踏实,过了半个小时就去投案了。
已有330000条与ATM相关的微博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