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市食品办公布调查结果。针对媒体有关“猪血勾兑假鸭血经稻香村店铺销售”的报道,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立即组织公安、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媒体报道中所称的稻香村北师大店,是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营业部,“该营业部生鲜柜台从其供货商陈某处以猪血豆腐名义购进产品后,假冒鸭血豆腐对外销售”。
另一家“稻香村农大店”,企业注册名称为“北京稻香村百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食品办表示,该企业销售的鸭血豆腐是从其供货商李某处,以鸭血豆腐名义购进。而供货商李某以猪血豆腐假冒鸭血豆腐的方式,将其产品销售给稻香村农大店。稻香村农大店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导致该产品以鸭血豆腐名义售出。
市食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均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经查,两企业并不生产血豆腐制品,但将车间或者厂房租给个人加工生产猪血豆腐制品。”两厂向承租人提供经检疫合格的生猪血液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猪血豆腐,猪血豆腐均经过检验和检疫,为合格产品,但“上述承租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介绍,由于市食品办等相关执法部门仍在追查此案,“承租人的姓名等具体情况还不能向外披露”。
那稻香村相关门店和个人该如何处罚?食品办表示,目前还未有定论。“针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问题,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已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据悉,针对在此次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市食品办等有关监管部门已经组织了对市场上销售的血豆腐制品组织抽检,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各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本市有关生猪屠宰企业进行规范治理。 (记者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