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广西玉林某县城一条小巷子里,2011年8月突然冒出一个“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铺面不过五六平方米, LOGO上的口号却喊得嘹亮:我们倡议,免除对底层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
十几年后重返这座桂南县城,性工作的公益活动很难开展——当地鲜有人知道“志愿者”为何物。叶海燕拿着募捐的安全套去小旅社发放,旅社老板有的以为搞传销的来了,有的以为她是老鸨来挖小姐,赶紧让“姐妹们”藏得无影无踪。
倒是工作室对面的发廊里,一个叫“小笼包”的小姐主动送上门了。她穿着深V的紧身小短裙和7厘米的高跟鞋,欢快地跑来:老板娘你是干什么的?不久后,这位湖南籍的发廊小姐发展为工作室得力的志愿者。
她身上有叶海燕需要的“绝对的平等”,撩着头发深入色情场所的腹地,骄傲地迎着男人的目光,为每一个“姐姐”从容发放安全套。
“小笼包”在县城呆了12年,大大小小的“红灯区”摸得门清。2012年1月的一天,她指着“十元店”对叶海燕说:这里的小姐好可怜的,做一次十块,都不怎么戴套。叶海燕又起了潜伏的心。她决定: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性服务。而且,微博直播。她有15万粉丝。
网友问:她疯了吗?律师热议:网上招嫖直播,扰乱了社会治安。
那时叶海燕正窝在县城“十元店”的小房间里,桌上放着湿巾、安全套和杯子。等客人的空当,她拿着手机刷微博:“这些姐妹与顾客一次性交的价格在10元至20元之间,属于低价交易,年关难过。希望警察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酌情,从轻处罚。”
她算过,一个姐妹被抓一次罚3000元,等于至少需要交易150次。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实中,累犯者还可能被劳教一年。
叶海燕所关注的是,这种选择性执法背后,“扫黄”给她们带来的伤害:罚款会导致底层性工作者更贫困、隐私得不到任何保护甚至有人为了躲避警察跳楼丧失生命……
她的设想中,不免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味:“如果我因为卖淫被抓,我应该伏法。我没有罚款交给他们,我选择拘留。十五天的时间,正好可以了解一下,姐妹们进拘留所之后的生活。”
最终叶海燕没有被抓,只是微博账号又被封了。经此一役,她和周边的小姐们打成了一片,别人叫她“燕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