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标的1万元以下民事案实行一审终审。
专家解读草案称: “毒胶囊事件”可提起公益诉讼
据新华社电 24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提高小额诉讼“门槛”、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吸纳专家参与诉讼……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和审判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强调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有助于更好地化解当事人矛盾,解决民事纠纷。
小额诉讼“门槛”抬高
草案二审稿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草案二审稿将草案一审稿规定的5000元标的额抬高到1万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丽满认为,拟增设小额诉讼制度是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一个亮点,也是一项制度创新。它的设立是为了应对中国出现的大量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讨薪、简单的民间借贷、小额金融借款纠纷、交通肇事纠纷以及小额财产损害纠纷等小额案件。
明确“谁执公益诉讼敲门砖”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初审稿中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初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总体赞成规定公益诉讼制度,同时有些意见希望进一步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草案二审稿将该条款中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修改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介绍说,目前,有的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已规定了提出这类诉讼的机关。比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破坏海洋环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李适时说,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已经列入了立法工作计划,对哪些消费者保护团体能够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可以在该法修改中统筹考虑。
拟增加诚实信用原则
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恶意诉讼、拖延诉讼等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立法机关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在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专家有望出庭提出意见
同草案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增加了“专家参与诉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的地方人大和专家提出,医疗事故、环境污染和知识产权等案件,专业性强,为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需要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请专家参与到诉讼当中来有助于把问题讲清楚。虽然专家意见法院可能采纳或不采纳,但明确专家参与诉讼后,法院在判决书和庭审记录中就要将当事人和专家发表的意见记录完整,作出判决时要写清楚,各方有什么理由和证据,法院是怎么认定的,怎么判决的,有助于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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