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31日消息(记者李欣 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的“中式卷烟”科研项目入围“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名单,却再次引发社会对于烟草业的大讨论。
烟草业认为这项研究提升了香烟的质量,为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贡献,而控烟专家却认为,“口感更好”无异于变相毒害吸烟人群,与我国的控烟目标背道而驰。面对左手卖烟,右手控烟的矛盾,我国的控烟之路该如何继续?
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已经入围科技进步奖的名录,推荐单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但是对于这样的消息,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却表示无法理解。
杨功焕:首先像国家这种奖是作为一种公益项目,他是要促进健康,促进社会发展,而中式卷烟加香,加添加剂,帮助大家更好的抽烟,从方向上,这个奖就不符合我们国家公益奖的范围和方向。
科技进步奖有着一般奖项不可比肩的象征和指导意义,杨功焕认为,评价标准也应更加周全,但是此次入围的研究项目却是在改善烟草的口感上做文章,更与我国控烟的目标背道而驰。
杨功焕:国外对于烟草业尤其是卷烟,一直是要还它本来的面目。他会影响健康的,那么中国的卷烟却总是弄出很多漂亮的烟盒,现在连烟气这些也给出很漂亮的名字,这也叫创新点?那么他们不想想,他们这样的评奖,这样最后的结果是让更多的人来相信这种卷烟,跟我们国家的整个的控烟的方向,是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的。
目前,我国的烟民数量已经达到3.5亿,遭遇二手烟危害的人数更是达到7.38亿人。而且,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从2002年到2010年的8年时间内,我国烟民的数量基本没有下降,依然维持在3亿人以上。其中的原因,除了吸烟习惯外,还有一个是误解,80%的公民认为“香烟的低焦油等于低危害”,而这样的观点尤其存在于高等教育人群。
就在几天前,“京版戒烟令”征求意见稿出台,高额的罚款和“有屋顶就禁烟”的严苛条例让公众感觉到空前加大的控烟力度。但是现在“中式卷烟”入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示又让公众开始困惑。
其实,烟草企业并不是第一次入围科技进步奖,在 2010年度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烟草就占了两席。“烟草院士”谢剑平也因三度拿下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而顺利当选院士。
为何国家科技奖项如此眷顾烟企,这样的做法又是否妥当?对此,记者致电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但由于电话无人接听,并未得到直接回复。但是记者查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满足: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按照此次入围项目的表述,该项目“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市场适应性,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 ,确实带来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
但是根据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此前发表的观点,如果把健康代价与经济效益折算,对国家来说还是一项赔本生意。
马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产生了负值,2005年吸烟的直接成本是1600多亿,间接成本1200多亿,整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三千多亿,烟草企业所产生的产值2800亿,三千亿和所产生的产值抵消了还不足。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的规定,入围名单有40天的公示期,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持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杨功焕表示,不管最后评选结果如何,她都将会以个人名义提出实名质疑。
杨功焕:实际上是需要对这种烟草制品的管制,因为我们国家有食品安全法,所有的食品、化妆品如果要添加任何东西,都是需要提供证据的,现在烟草制品是游离于食品安全法之外,烟草制品它任何添加东西,宣称有改进,宣称对健康有好处,这些必须提供证据,现在没有提供,就是烟草专卖局管,自己内部就做完了。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看来,控烟立法层级低、内容分散,也是我国控烟无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马怀德:比如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等,这些都是地方性法规,但是遗憾的是在中央层面还没有一部统一的专门的控烟方面的立法。
(李欣 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