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陈先生驾驶雷克萨斯轿车撞上马路护栏后,发现该车左前轮大轴断掉、轮胎脱落。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他起诉经销商要求退车。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2008年8月25日,陈先生与日本丰田在中国大陆的总经销商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的北京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约,以54.9万元购买了一台丰田雷克萨斯ES350型小客车。
去年4月4日下午,陈先生驾车路过一商场门口时,车辆左前部与中心护栏相撞,左前轮破损脱落。事发后,交警认定陈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陈先生起诉称,购车后他一直按时保养维护。事发当天,他驾车在时速不足50公里的情况下,车辆突然向左前方失控并撞向马路中心护栏。下车后,他发现左前轮大轴断掉、轮胎脱落,零件散落一地,显然车辆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他要求销售方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退车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陈先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诉车辆存在质量缺陷,亦未证明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驳回了他的诉求。
陈先生上诉称丰田汽车车轴断裂的案件已有近20起曝光,一审判决不适当地加重了作为弱势一方的分散的个体消费者的举证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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