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深圳市场的节能灯质量如何?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的节能灯比较试验报告或许能给你一些答案。市消委会1—3月对深圳市场上销售的节能灯产品开展比较试验,抽检40个样品,发现这些样品的防触电保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全部合格。同时,有19个样品在功率、互换性等项目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或达不到标称值的情况。而有的样品,如引球照明13W、深普辉20W、三一居之星5W等多个项目不达标。
逾五成样品通过全部测试项目
记者了解到,本次比较试验的40个样品,全部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检测机构专业抽样人员在深圳的超市、大型家居建材商场模拟普通消费者随机购买,样品涉及上海、福建、广东、重庆、浙江、江苏6个省市26家企业的产品,价格从5.9元/只到42元/只不等。本次比较试验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样品的安全、性能、能效等级等进行检测。
测试结果显示,40个样品中有21个通过全部测试项目,占样品总数的52.5%;其他19个样品则在功率、互换性、功率因数、能效等级、初始光通量等项目上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或达不到标称值的情况。而40个样品的防触电保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全部合格。
本次测试中有2个样品未标中国能效标识,分别为:PKS派科斯9W和QUSUN乔森7W;另有2个样品包装上标出的中国能效标识与实际产品不符,分别为:迪邦奇13W和富邦照明11W。例如:产品能源效率标识上标称节能灯的色调代表符号为RD(黄光)但产品实际是RR(白光)。市消委会相关人人员介绍,这些都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和不便。
逾三成样品易引起安全事故
在本次测试的13个样品互换性不合格,占样品总数的32.5%。包括:深普辉20W、Diall8W、飞力·风行7W、PKS派科斯9W、迪邦奇13W、飞力·风行9W、三一居之星5W、深普辉7W、SHLY 8W、雷立8W、摩尔照明20W、摩尔照明28W、富邦照明13W。
记者了解到,互换性是关系到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否安全使用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互换性能差的产品易出现当灯头旋入灯座时,因灯头与灯座配合不当,造成拉弧或放电,易引起安全事故。
据专家介绍,互换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灯头制造厂模具尺寸不准确,或者灯头材料偏软导致装配时发生变形等,而节能灯生产厂家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检验能力,配件质量无法控制。
15个样品灯功率不合格
本次测试中15个样品的灯功率不合格,占样品总数的37.5%。包括:深普辉20W、飞力·风行7W、迪邦奇13W、飞力·风行9W、三一居之星5W、引球照明13W、美的9W、深普辉7W、雷立8W、摩尔照明20W、摩尔照明28W、时光电工11W、时光电工18W、富邦照明11W、法莱克11W。
据介绍,灯功率是指正常工作时消耗的有效功率,反映了产品的耗能指标,本次测试功率不合格的样品都是实际功率比标称功率小,例如法莱克11W产品,实际功率5.85W—6.07W,只有标称功率的53.2%—55.2%,远远低于标准要求的“不低于标称功率85%”的要求。达不到消费者要求的照明效果,如此则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专家表示,节能灯虚标功率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灯功率越高,售价越高,而普通消费者缺乏专业工具来检测功率,只能凭目测感觉,所以有生产厂家故意将低功率的灯标高功率灯出厂销售,其目的就是要把小功率的灯卖高功率灯的价钱,从中更多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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