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1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各类市场监管违法案件10994宗;作出行政处罚金额1.51亿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4宗。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选出2011年度市场监管十宗典型案件向社会正式发布:
1、深圳市泰金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违法红酒案
2011年4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深圳市泰金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共查获虚假标签“拉菲世爵”系列红酒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共计20856支,货值274余万元。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处以13734170元罚款、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2011年红酒系列案中的一例,通过对红酒系列案件涉案企业的严厉处罚,对红酒行业违法者产生较大震慑,对整顿和规范红酒市场有重大意义。
2、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自动扶梯案
2011年1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测机构对深圳地铁1、2号线的自动扶梯进行检查,发现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两台自动扶梯涉嫌存在质量问题。后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定该两台自动扶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电梯生产商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自动扶梯,并处以 4177884元罚款。
点评:罗湖国贸地铁站发生自动扶梯逆行事故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在全市开展了扶梯安全的全面排查,本案为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处罚严厉,具有较好的警示和规范作用。
3、深圳市奥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违背消费者意愿“加价售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对深圳市奥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和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对奥迪Q5汽车实行附加条件销售(业内称“加价售车”)的策略,违背了消费者主观意愿。当事人共附加条件销售奥迪Q5汽车55台,多收取费用1402124.8元,此部分附加费用既没有开具发票,也未计入公司法定账面。2011年3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402124.8元。
点评:“加价售车”是汽车销售市场的一种“潜规则”,不仅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的查处有利于遏制“加价售车”现象的蔓延,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汽车销售领域的市场规范。
4、深圳市骏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侵权手机镜片案
2011年3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分局依法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道辅城坳工业区塘龙路11-1号3楼进行检查,共查获涉嫌假冒的“NOKIA”手机镜片合计42046个,“CPPC”手机镜片合计13708个,“KONKA”手机镜片合计840个。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2011年3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两名管理人员戴忠祥、高旭江已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负责人王兵(逃逸后被抓)正被审查起诉。
点评: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我市相关部门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本案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一宗典型案件。
5、姚能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河粉案
2011年7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针对谷物粉类制成品和豆制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康美思路18号A栋发现个体经营者姚能毅正在生产加工河粉,该批河粉(共1.85吨)因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扣押。后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批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2011年8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点评: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民生。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从食品生产、流通到消费实施全程监管,依法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对违法者起到较大警示和震慑作用,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
6、深圳市瑞盈颐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2011年6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分局对深圳市瑞盈颐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健康咨询、管理服务等业务时,将有求医需求的“客户”介绍给某医院并从该医院收取“服务费”,构成收受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20738.32元。
点评: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商品包括服务)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侵害了医疗行业秩序,危害极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该领域违法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7、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北赛博销售部侵犯著作权案
2011年5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对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北赛博销售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3台电脑用于免费帮助购买其手机的客户下载复制未经授权的音乐,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等合法权利。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0元罚款。
点评:违法者对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普遍认识不足,此案的查处对业内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8、深圳健丰医院广告虚假宣传案
2011年9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接到举报称深圳健丰医院擅自以国家机关名义对外开展宣传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经查实,深圳健丰医院于2011年9月15日以夹报投递的方式发布医疗广告单张,该广告中存在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对医疗服务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12059.02元的罚款。
点评:虚假广告尤其是医疗机构发布的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患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9、深圳市宝安鸿益实业有限公司公明大华万惠超级市场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2011年3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分局针对市场上哄抢食盐的现象,根据举报对深圳市宝安鸿益实业有限公司公明大华万惠超级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食盐不执行政府定价,情节严重,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5568.6元。
点评:2011年3月16日开始,全国部分地区出现食盐抢购现象,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打击哄抬食盐价格违法行为,迅速平抑了食盐价格异动事件。
10、深圳市沃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LCD防水液晶电视机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对深圳市沃普特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17寸LCD防水液晶电视机254台, 在未经过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出厂、销售给某公司。2011年5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共计112446元。
点评: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加大对质量、认证等领域的执法,此案即是其中的一例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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