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消费者维权往往伴随着诉讼,今天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费领域十大典型案例。法院如何适用法律平等保护消费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北京二中院从2007年以来审理的消费领域案件进行遴选,选择了十个典型案例。民一庭庭长李经纬分消费欺诈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类,食品安全类还有其他案例。这些案例都是消费者胜诉,得到双倍赔偿或十倍赔偿的案件。欺诈类比如首次认定汽车这种大宗商品作为消费者日常消费品,对隐瞒车辆曾经维修,冒充新车卖给消费者的诉讼,判决经营者双倍赔偿消费者;还有商家销售假冒名牌的首饰、超过保质期的红酒起诉商家的案例;产品质量损害类,包括汽车遇事故安全气囊未打开判决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以及农民买辣椒种子,牛角椒变羊角椒,种子公司以及销售者共同赔偿农民的案件;食品安全十倍赔偿的案件包括,山楂片含山楂核硌坏消费者牙齿,判决超市十倍赔偿。
法官提示说消费者要注意保留两方面关键证据,包括证明消费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还有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自身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失的证据,同时提示消费者诉求要合理,责任损失情况要实事求是,消费者自己不能受委屈也不能冤枉了别人,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在发生纠纷的时候都应该注意选择解决的方式,不要有过激行为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进一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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