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iPad”商标涉嫌侵权,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开始介入调查并且下架iPad产品。昨天,记者走访获悉,iPad产品在北京仍正常销售。
iPad的下架风波始于唯冠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之争。早在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2006年,苹果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与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以上3.5万英镑的一揽子转让协议中。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所有,为此,唯冠将苹果告上法庭。去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苹果败诉。苹果随后提起上诉,而唯冠则在北京、上海等地要求工商部门对在售的iPad产品进行查处。
昨天,苹果西单大悦城专卖店客服表示,目前iPad产品在正常销售之中,并未受到任何影响。一连锁渠道商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工商部门对此事的任何通知,因此仍在正常销售iPad。国美、苏宁也表示正常销售iPad产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张兴宽律师指出,虽然唯冠公司在一审中胜诉,但由于苹果公司提起了上诉且二审判决尚未作出,因此一审判决实际并未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唯冠公司不能要求工商部门对相关产品做下架处理。如果其在二审判决中获胜,则可以利用法院判决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iPad销售情况进行查处,或对iPad的经销商提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