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 因被指拖欠260万余元广告费,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麦郎)被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卫时代)诉至法院,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处获悉,澳卫时代公司要求今麦郎公司支付广告款260万余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今麦郎公司给付澳卫时代广告费118万余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法院已经查明,澳卫时代公司与今麦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007年4月2日,今麦郎公司媒介部人员齐某向澳卫时代公司温副总经理发出了一份《广告换版通知单》,要求于4月16日更换“辣煌尚促销版”广告片,接到新版本后按时串带播出。30秒长度广告拆播成两条15秒广告,请用营养面广告间隔开。澳卫时代公司收到上述广告通知单后,于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在中央二套《欢乐家庭》栏目中每天播出两次,一次播出两遍今麦郎公司的30秒广告,其中前15秒实际播出的广告为今麦郎辣煌尚拉面(长歌版),后15秒实际播出的广告为今麦郎红烧牛肉面,合计播出的广告长度为50分钟。依据电视随片监测报告上记载的该时段15秒广告费用同时参考互联网上公布该时段刊例价格,结算得出上述播出期间产生的广告费用共计为260万余元。今麦郎公司至今未向澳卫时代公司支付过上述广告费。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给付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费118万余元。宣判后,今麦郎公司已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