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公安部“猎手行动”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茅台酒、五粮液、国窖酒等三大名酒标识制售假家族团伙,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0年初开始,河南籍男子鄢某见其三个同乡亲戚都在北京制售假名酒“发财”了,就和他的妻子刘某、表哥王某、朋友张某一同在京做起销售三大名酒包装的生意。
由于名酒包装一般包括酒瓶、商标、包装盒、酒杯等,鄢某负责从北京的废品站回收三大名酒的酒瓶和瓶盖,妻子刘某负责从浙江、福建等地的上家购进防伪密码、包装盒子等标识。而朋友张某则负责提供货源和下家,他们将假酒的包装销往北京、福建等地的十余家烟酒经销商。
2011年3月24日,海淀分局在四人租住的房屋内将他们抓获,并当场起获4万件假冒名酒标识。鄢某在提讯中交代,卖假酒包装所得的钱财他分得7成,自2010年初以来,他一共分得7万元左右。(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白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