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谱促销多打问号
今年“五一”期间,不少商家纷纷推出各式促销活动,其宣传广告令人眼花缭乱。商家的这些让利销售,客观上给消费者带来一定实惠,但并不是所有的促销都规范诚信,有些仍带有虚假成分。如某商家打出“在XX电器消费满2660元赠送一台DVD或洗衣机,消费满3000元再加送一台名牌洗衣机”。5月1日,消费者张某为买冰箱又白得名牌洗衣机,便不惜以3180元价格在该电器门店购买了一台冰箱,但消费者只得到一台普通洗衣机,广告上承诺的再加送名牌洗衣机却没有兑现。通过长时间交涉,商家最后只多赠送3个沙发靠垫。
预收款背后藏“猫儿腻”
消费者反映,现在有的电器商家在收完货款后,不但不及时送货,而且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告知商品没有现货或产品已经停产,使消费者非常无奈。今年3月,刘女士在一电器店看中一台电视机,商家告诉刘女士先交全款,尔后随时可以送货。付完货款后,刘女士在家等了多日仍不见送货,结果一直拖到5月下旬才被告之此商品已经停产,如果确实需要,可以挑选其他产品。这个月因预收款后不按承诺送货、送货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告知没货和停产的投诉有52件,占家电售后服务类投诉的13%。经市场调查了解,经销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有的利用预付款方式锁住消费群体;二是有的经销商因流动资金短缺而靠此来融资;三是以退款手续繁杂或拖延退款时间诱使消费者再购买其他商品;四是个别商家借此兜售二次翻新和换退货商品。在此,12315中心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需交预付款时,应要求经营者在收款单上注明送货时间和违约责任。对明知已经停产的商品,经营者仍要收预付款的,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
购买电动车问清能否上牌
自2006年8月15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后,这段时间共接到反映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问题有45件。其原因是,该通告规定,从2007年6月1日起,对超速、超重和不符合天津地方五项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照。由于有些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不熟悉交通法规,也没有查询有关上牌电动车的管理目录,再加上有些经营者在销售管理目录以外的电动车时不对消费者进行告知或明示,因此造成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无法上牌照。所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前,应通过多方查询弄清自己所选中的车型是否符合上牌照标准。目前已批准上牌的90余种车型完全可以满足消费者选择。如果打算在市区道路骑行,选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尽量在管理目录之列,否则将会给消费者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