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花八门的促销引发的消费争议越来越多。大连市市工商局、消协2004年受理有关的消费争议仅290件,2005年达415件,今年以来就受理了528件,比2005年增长了27.2%,与2004年相比增长82.1%。争议主要涉及四方面问题:商家利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三包责任;假借免费、赠送等名义,免除应当履行的义务;以模糊的文字、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形式误导消费;以“最终解释权”规避法定责任,不履行承诺的义务等。
此次出台的《办法》,针对促销活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限量购物、积分优惠卡等特定促销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则。市消协副秘书长刘惠红说,这些规定的出台意义重大,针对此前促销引发的争议中突出的无法可依、调解难度大、责任不好认定等问题,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大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宣传,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一些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宣称是全场促销;促销活动期间或促销活动结束后,消费者对所购的促销商品要求退换货的,应当按相关规定退换,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设置障碍;零售商因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标明促销活动的截止日期;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费用。
消费者购物时发现上述情况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同时,大连市消协特别提醒,促销期间消费者也应按需购买商品,尽量不要选择过季商品,尤其是服装、鞋等日用穿品,买后要及时试穿,出现问题及时与经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