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芬奇公司”)“叫板”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上海工商局”)愈演愈烈。问题的关键集中在缺乏说明书是否属于不合格产品,上海工商局依据国家推荐标准判定家具相关指标不合格是否合理。
上海工商局发给《第一财经(微博)日报》的通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经销的“卡布丽缇”家具未配有中文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部分产品经检测有部分指标不合格的行为,决定没收不合格的产品,并处133.42万元罚款。
上海工商局抽检了七件“卡布丽缇”品牌家具,发现七件家具均未配备中文产品说明书,违反国家标准。对此,达芬奇公司反应强烈,并在其官方微博中质疑上海工商局:“‘缺乏中文说明书’如何就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什么法律逻辑?”并指责上海工商局依据推荐标准检测其产品。
上海家具检测中心一位主任告诉记者,达芬奇公司的产品没有配备中文说明书即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家具业内资深专家张赟城向记者表示,家具没有中文说明书即可判定不合格产品,这是我们国家对家具的强制性标准,缺少了说明书的家具即不完整,家具说明书提供涉及消费者知情权,也是消费者售后维权的法律依据。
达芬奇公司在给本报的回复中表示,对此种说法不能认同,具体理由会在法庭上陈述。不过对于133.42万元罚款,达芬奇公司表示将按时交付。
上述主任还表示,在检测中采用推荐标准是符合规定的,目前很多行业在没有强制标准的情况下都采用推荐标准,推荐标准在一定时期后往往会转化成强制标准,在业内一般称为准强制标准,按照推荐标准来检测并没有错,也能说明达芬奇的家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更重要的是上海工商局是按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来判罚,其处罚流程完全符合规定。
如果不使用推荐标准,很多项目将无法检测。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9月实施的《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下称“规程”)中要求,对进口家具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等一般质量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防火阻燃性能,机械安全性能等安全卫生环保性能要求等。部分项目尚无强制标准,检测部门则采用推荐标准予以检测。
记者看到,规程中对一些项目的检测要求参照推荐标准执行,并在7.2条中明确指出,经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不符合检测依据要求的,评定为不合格产品。也就是说,上海工商局依据规程采用推荐标准检测到达芬奇产品相关指标不达标,即可判定其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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