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 蒋佩芳 发自上海
从哈根达斯券无法兑换,到拖欠多家商户货款,24券在消费者中的口碑备受考验。
昨日 (12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接到24券员工的投诉,24券自10月份开始就无故拖欠员工工资,至今未结。而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以发24券虚拟币来充当工资中的补助部分的行为。
24券相关部门人士则表示,公司10月份工资已经全员足额发放,没有任何拖欠。补助部分系员工的福利,公司从未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会发放该部分。从法律层面,24券并未构成违约,员工也无权强制要求该部分以怎样的形式发放。
对此,IT法律人士赵占领认为,24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都算在工资范畴。
调整工资发放的两封邮件
24券分站的离职员工吴迪 (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10月10日发放员工工资的时候,意外出现没有按时发放提成和补贴的情况。作为企业的一线营销员工,当时并未多想其中因由,加之公司高层领导“月底就会发放提成和补贴”的保证,他坚信公司会兑现承诺。
临近10月底时,原本承诺发放的9月份提成和补贴却因为24券相关负责人彭雷的一封邮件而夭折。彭雷在“关于9月份提成发放以及预付款回收的相关事情说明”中表示,所有没有滞压预付款的营销同事将于11月10日和工资合并后进行发放,有滞压预付款同事的提成,则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核对,并请各分站站长及营销同事及时和商家沟通,通过二次合作或收回预付款等方式,将滞压在商家那里的款项进款收回。
11月8日,彭雷再次发了一个“10月份工资发放的重要说明”的邮件称,“相信大家都了解目前公司面临的困难,公司不得已作出一个决定,对10月份的工资发放作部分调整:(1)10月份的相关补助(电话+交通+餐补),公司将不进行现金发放,而更换为24券的储值余额来发放,具体会于15日前打入24券账户内,用于在我们网站上的消费;(2)所有在职人员10月份工资总额核算中会包括9月份延期的绩效工资及9月提成,发放原则: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工资总数发放;工资总额高于4000元的本次按4000元发放,高于4000部分为缓解现金流压力将递延在未来三个月内每月发放1/3来陆续发放;(3)关于离职人员原则上正常发放,其中包含9月份绩效工资、9月份提成、9月份奖励等其他费用。”
令吴迪哭笑不得的是,由于24券拖欠商家款项,导致自己用24券发放的虚拟币向商家购买产品时遭拒。和吴迪一样遭遇的还有小凡 (化名)和林可(化名)。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24券相关部门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补助部分以前是现金发放的,现在改为24券余额充值的形式。
该人士认为,从法律层面,24券并未构成违约,员工也无权强制要求该部分以怎样的形式或者以怎样的金额发放,这完全是一种福利行为。
对于上述说法,赵占领表示,24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工资组成有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尽管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基本工资,但实际上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等都算在工资内。
部分文件关于工资发放的规定
一、《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等多个文件都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助等;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员工可以以此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话,可向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责令其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该额外支付上述金额的50%~100%作为赔偿金。
(蒋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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