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票务中心主任容军在介绍境内公众的票款支付政策是说:“参与第一阶段的公众在申请阶段无需支付预付款。只有确定成功以后再付款。第二和第三阶段则是以付款作为确认购票成功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家奥委会规定,公众购买奥运会门票可以通过现金、Visa卡或中国银行活期存储帐户购买门票。 ”
2008年6月至7月,北京奥组委开始门票配送程序。合同客户以及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门票销售代理商要求在北京奥组委指定地点领取门票。境外观众的门票由各国家和地区的代理商负责配送。公众在预订时自行选择临近的中国银行代售网点。外地观众可以选择赛时到北京的某一代售网点取票。在实时售票阶段的所有客户将直接获得现场打印的门票。
其次,为了确保奥运会安全,杜绝假票,防止倒票,北京奥运会门票采取电子芯片先进的防伪技术,预订门票的
容军还介绍了关于开闭幕式门票转让政策。为满足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购票人转让门票的需求,北京奥运票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开始受理门票转让申请,至仪式开始前三天停止办理。其中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奥运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的截至时间是2008年8月20日,残奥会2008年9月2日,残奥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