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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感冒要照CT 治痔疮要查梅毒 这些检查靠谱吗?

2010-07-08    重庆日报        点击:

    “看个小感冒,检查费就花了四百多块!”退休职工林殿英抱怨道。

    几天前,她起床后感觉头痛、没力气,孝顺的女儿执意带她去邻近的一家三甲医院看病。

    到了医院,医生简单问了两句后就开出了检查单———要查血、照CT。

    “折腾了半天后,医生拿着检查报告对我说,头痛是感冒引起的,按时吃药、注意休息就是了。”林殿英说:“我好后悔哦,早知道看个感冒要花啷个多钱,我就不去医院了!”林殿英出示的收据显示:CT收费433元、血常规15元、药费38.5元。

    林的女儿很不解:“为什么看个普通感冒要做CT检查呢?”

    患者问:这些检查该不该做?

    就因为在医院做了一些例行检查,王明放夫妻闹起了离婚。

    常年出差在外的王明放,利用端午节假期,在某三甲医院做了痔疮手术。几天下来痔疮治好了,一结账,花了6000多元,超出了他们的预算。

    “怎么会有梅毒和艾滋病检查?!”仔细翻看住院清单后,王明放蒙了。

    “我在外面上班啷个辛苦,你还怀疑我,叫医生给我检查这些!”王明放以为是妻子搞的怪,非常生气。

    王妻一头雾水,同时又被丈夫的态度激怒了。两人都不示弱,吵得天翻地覆,甚至还闹起了离婚。

    事后询问主管医生才知道,这些检查是手术前医院的规定项目。

    夫妻间的误会倒是消除了,但他们对医院的规定很是疑惑:做个痔疮手术,为什么要查梅毒和艾滋呢?

    医生说:缺乏沟通导致患者疑惑

    “痔疮手术前进行梅毒、肝炎、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检查是必要的。”西南医院泌尿科卢根生教授称。

    首先,这是对患者负责。对于一些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输血的手术,一般都会进行像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检查。因为一旦在输血过程中出现感染,可以明确界定责任。

    其次,这些检查也是对医护人员的保护。如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传染疾病,又未提前告知,会对做手术的医护人员造成威胁。“在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感染艾滋病的案例是存在的。”

    至于林殿英的CT检查,大坪医院神经内科王景周教授认为:如果就诊时不能判定引发头痛的原因,医生开出CT检查单是合理的。造成头痛的原因有很多种,一般来说由功能性如失眠、感冒等引起的头痛,是不需要CT、核磁共振这样的大型检查的;由于器质性如明显外伤引起的头痛,则必须要通过这些设备作进一步判定。医生在遇到一些一时无法确诊的病例时,会采取排除法,即通过一些检查,逐一排除疑似病症,最后确诊。

    王景周还讲述了一段亲身经历。一次,一位贵州来的头痛患者前来就诊。考虑到该患者没有明显重病症状,又是远道而来,为给患者省钱,王景周就只开了一些常规药物。可患者觉得来一次不容易,希望能检查得细致些。于是,王景周给他开了CT检查单。检查结果一出来,王教授被惊出一身冷汗——患者颅内有一核桃大小的病灶。“本来想为病人省些检查费,结果险些造成严重误诊,直到现在我都记忆深刻。”

    王景周认为,由于患者和医生的知识不对称,为了避免矛盾,医生和患者应加强沟通,特别是做一些花费较高的检查,医生有义务跟患者解释为什么要做,并充分征求患者的意见。“当然,确有一小部分医生违背职业道德,开出一些和病症关系不大、甚至是毫无关系的高额检查单子。”

    医院称:遭遇“过度检查”投诉有门

    遭遇“过度检查”的患者并不在少数。

    采访中,记者在多家三甲医院看到,在如CT、核磁等检查室等候区,等待检查的患者排起了长龙。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等候检查的患者,他们均表示并不清楚自己为何要做此类检查。

    与此同时,全国每年处理的医疗纠纷中,因医生没有检查到位,导致误诊或病人死亡的也不是孤例。

    一位医院院长感叹,对于一些检查,他个人认为也没有必要,但在临床上很难把握。他坦言,现在有的医生为了自保,往往依靠检查来确诊,就算是同一个病人,两个医生也不会开出完全相同的检查单。

    然而,令人纠结的是,我国对医疗检查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标准,也缺乏专门的判定机构。

    “如果对检查项目和费用产生异议,可以投诉。”据西南医院相关人士介绍,如在医院遭遇“过度检查”,可以到医院专设的人民来访办公室投诉,医院将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科室,对相关检查项目和费用进行评估。如情况属实,医院会对患者进行赔付,并追究相关医生的责任。

    据了解,重庆市多家医院均制定了“大处方”及“过度检查”等医疗纠纷投诉制度。记者也在卫生管理部门了解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并未对“过度检查”作出明确说明,但如出现此种情况,管理机构在经核实后,也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予以处罚。

    但是,卫生管理部门也坦言,部分医院尽管设有投诉制度,但由于医院同时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在处理相关投诉时往往并不被患者认同。

(责任编辑:侯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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