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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代用品市场销售违规多 消费者不知有规则

2010-01-05    公益维权网    jialiang    点击:

  维权网北京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商场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而部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则对相关规定明知故犯。消协点名的奶粉品牌涉及贝因美、多美滋、澳优、美赞臣、合生元、施恩、圣元、飞鹤、完达山、雅士利等。商场有家乐福、美廉美、华联、物美、易初莲花等存在严重的违规促销行为。


  母乳代用品不允许广告宣传

  据了解,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我国也是《守则》的签署国。1995年,我国政府还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守则》和《办法》规定,禁止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在产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中暗示或明示产品类似或接近母乳;通过医院卫生保健机构向孕产妇推荐产品;通过所谓的母婴健康咨询活动宣传产品;超市对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活动;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开展有碍母乳喂养活动的销售活动。

 

  同时,《守则》与《办法》对广告宣传有严格规定;禁止促销、特价、搭售等销售行为;要求销售人员不得以其业务身份寻求同孕妇或同婴幼儿母亲保持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不得使用“人乳化”和“母乳化”或类似的术语;禁止产品标签上印有婴儿图片。

 

  消费者不知道有此“规定”

  张女士是1岁孩子的母亲。据她介绍,在选购婴幼儿产品时,销售人员通常会介绍奶粉含有DHA成分有助于孩子的视力、智力;能增强抵抗力;有助于孩子排便等等。同时张女士表示,促销活动厂家送赠品是常有的事情,购买时销售人员会给你推荐的。

 

  赵女士的宝宝8个月大了,陈先生的孩子刚刚4个月,他们想维权网编辑表示,曾经都遭遇过医院推销奶粉的情况。

 

  维权网编辑调查发现,消费者通常知道母乳喂养的优点,但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守则》与《办法》对母乳代用品的销售有所规定与要求。

 

  消费者同时表示,当售货员推荐含有特殊元素(如DHA)的产品时,他们都会选购这类配方奶粉。另外,奶粉的广告很多,他们均在电视、路牌或是楼宇的电梯间内都能看到各大品牌的产品。

 

  厂家宣传促销手段涉嫌违规

  维权网编辑在北京市朝阳路易初莲花店调查发现,相较于其它的货架,婴儿食品货架前的销售人员最热情。只要有消费者驻足,销售人员就会过来询问孩子多大了,推荐自家的产品。而产品添加了DHA是最大的买点。

 

  编辑以一位4个月宝宝家长的身份进行了暗访。伊利的销售人员闫大姐介绍称,他们的产品添加了特殊营养成分有助于宝宝排便。惠氏的促销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在“优选a乳清蛋白”的宣传单上清晰可见。圣元奶粉的销售人员特别推荐了一款最接近母乳成分的奶粉,详细介绍了奶粉的每项营养成分与母乳无异。雅培的促销人员表示,现在1段产品没有礼品赠送,但现在的价格已经优惠了,不同包装有两到十几元的降价。美赞成的销售人员告诉编辑,产品添加的DHA元素比其它品牌多,并介绍国际某权威机构认证过他们的产品。一款亨氏4-12个月婴幼儿辅食添加食品上宝宝的形象清晰可见。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指出,母乳代用品宣传促销均违反了《守则》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罗刚表示,以后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母乳喂养的宣传力度,让母乳喂养利于健康的意识深入人心。

 

  另外,维权网将于2010年元月6日在北京召开“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广论坛”,论坛活动将邀请消协的官员与相关婴幼儿营养方面的专家就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现状,以及母乳喂养的好处等开展论坛,并借助论坛的影响力宣传《守则》和我国的《办法》。

 

  名词解释:

  “母乳代用品”指市场销售或通过其它途径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地作为母乳代用品的任何食品。

 

  “辅助食品”指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营养需要时,适合作为这两者补充的任何食品,不论是工厂制造的还是当地配制的。这种食品通常也称为“断奶食品”或“母乳补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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