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希望死之前我能见到工伤赔偿”
站在绥棱县经济局的门口,王志学一脸无助,自从2005年发现自己得了矽肺之后,王志学已经不知道进出这个大门多少次了。4年间,王志学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各种证明文件,而且法院也下达了民事判决,但王志学4年里却没拿到过一分钱……
现在王志学的病情已经由“矽肺一期合并结核”发展为“矽肺二期合并结核”。
十年炉衬工患上矽肺病
“从1984年开始,我在绥棱县兴华钢厂做炉衬工,这一干就是10年,每天和石英粉、云母、石棉板打交道。”坐在沙发上的王志学有力无气地和记者说。直到1994年末工厂停产,王志学才离开这个满是污染的工作环境。
“当时上班的时候根本没有人告诉我这工作可能产生的危害性,而且当时单位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给我们做体检,直到2005年发现自己已经得了矽肺。”王志学说,当时他所在单位已经停产11年,单位的职工全部参加了并轨,并且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1990年,他身体就已经出现不适了,经常咳嗽,每次伤风感冒肯定落不下他。当时家里还要供两个孩子念书,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做检查,而单位在他上班的这10年中也并未按照相关规定给他做相关的身体检查。
从2005年开始,王志学连上楼都咳嗽、气喘,而且症状一天比一天严重。王志学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诊断结果为无尘肺,一年后确诊为“矽肺一期合并结核”。王志学每天不能大声说话,不能剧烈运动,甚至连笑也不能太大声,不然随时可能损害肺泡。
维权近四年未得一分钱
2005年开始,王志学4年间不停地奔波于绥棱县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希望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但是就在各种证明都办齐的时候,绥棱县经济局一纸处理意见让奔波了4年的王志学欲哭无泪。
2005年12月,因为自己的工作单位绥棱县兴华钢厂已经停产,所以王志学只好找到钢厂的主管部门绥棱县经济局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医药费等相关待遇。王志学告诉记者,当时经济局相关领导告诉他要等确诊之后再说。经过一年的观察期,2007年王志学被确诊为“矽肺一期合并结核”。当王志学拿着诊断报告再次来到经济局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要等工伤认定之后再谈工伤待遇的问题。但是经济局并未在规定的30日内为王志学申报工伤,事情又拖了半年,直到2007年8月份。王志学的“矽肺一期合并结核”职业病才被认定为工伤。
从2007年8月到2008年8月的一年间,王志学多次找到经济局,但是经济局不是相关负责人不在就是推诿,关于工伤待遇的事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2008年8月,经济局告诉王志学,做过劳动鉴定之后再谈工伤待遇的事。就在王志学等待劳动鉴定的过程中,绥棱县经济局拿出了一份关于王志学工伤待遇的处理意见,一次性付给王志学两万多元,以后每个月付给王志学400多元的伤残金。
虽然对处理意见不满意,但因急需治病钱,王志学只好接受。可令王志学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拿着这份处理意见找到经济局时,经济局相关领导表示目前经济局还没有钱支付。无奈之下王志学再次来到劳动仲裁部门,此前2007年12月王志学就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一直没有结果,直到2008年11月劳动仲裁下达,结果和经济局的处理意见基本一致。这时王志学的劳动能力鉴定也得出了结果,王志学为三级伤残,而这个时候,王志学的病情已经发展为“矽肺二期合并结核”。
漫漫索赔路何时是尽头
为了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王志学一纸诉状将绥棱县经济局、绥棱县兴华钢厂告上法庭,2009年10月26日绥棱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绥棱县经济局、绥棱县兴华钢厂付给王志学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检查费用等13.9万余元,伤残金每月900余元。
4年的奔波终于换来了法院的判决,王志学一家本以为事情到此已经有了了结,自己终于可以拿到应得的工伤赔偿了,当王志学拿着法院的判决再次走进那个不知道进出多少次的绥棱县经济局的大门时,相关负责人告诉他,经济局已经提起了上诉,至于工伤赔偿,走完了法律程序再说。王志学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经济局的上诉书告诉记者:“我就不明白,事实清楚、各种手续齐全,得到我合理的工伤赔偿咋就这么难?现在给我多少钱也换不回我的健康啊!我现在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这条路什么时候是个头,我真不知道自己死之前能否见到工伤赔偿。”
23日,记者联系了绥棱县经济局高局长。高局长告诉记者,关于王志学的工伤认定经济局是认可的,但是在工伤赔偿的认定上双方存在一些异议,关于这件事经济局已经聘请了律师处理这个问题。另外经济局也想尽早解决此事,一直在和王志学进行协商,希望元旦之前能处理完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