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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警示保健品五陷阱

2009-12-17    海峡都市报    nie    点击:

  分别为专家讲座、名医义诊、免费抽奖、传销式促销、上门推销

  本报记者 郑莉

  本报讯 经过省消委会近期的明察暗访,昨日,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公布目前市场上保健品销售存在的五类常见陷阱,它们分别为:

  陷阱一:“专家讲座”。

  在酒店、宾馆等场所举办免费“专家健康讲座”,其实是“专家”在讲述某某保健品效果如何神奇,获得多少奖项等,以“赠药”、“免费试用”等手段吸引消费者,诱导购买,并套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达到日后销售的目的。

  陷阱二:“名医义诊”。

  在社区“村民组”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让销售人员穿上白大褂充当“名医、名师”,用虚假检测结果吓唬消费者,并诱导消费者选择服用、购买保健品。

  陷阱三:“免费抽奖”。

  在商场门口采用“免费抽奖”等促销手段,让消费者得到“优惠购买某某保健品”的大奖,有的还雇用“托”在旁边煽风点火,说自己也吃了这种保健品,效果如何好,今天又来购买等等,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

  陷阱四:“传销式促销”。

  采用传销制的促销手段,以发展下线的回扣为诱饵,鼓励已上当的消费者发展亲朋好友加入购买某品牌保健品的小团体,以达到“滚雪球”式的发展消费群体的效应,并有计划分片召开销售骨干人员培训班,集体旅游活动,通过网络强化销售人员联系,提高销售队伍的游说能力。

  陷阱五:“上门推销”。

  打着高科技的牌子上门推销,有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难辨真伪,往往被销售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买下昂贵的“灵丹妙药”,由于既没有发票也找不到店铺,出了问题无处投诉只能自认倒霉。

  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市民如何识别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省消委会提醒:一、查看拟选购的保健食品有无批准使用的保健食品标志(即“蓝帽子”)和卫生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可能的话,购买时上网核对一下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二、凡声称有保健、调节功能的产品,应有“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

  三、不要相信广告里“能使肿瘤缩小”、“根治”、“根除”、“不反弹”、“有效”等绝对性用语,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疗效。

  四、不要轻信自己喜爱的大腕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这很可能是他们出于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而拍的另一出戏(在拍广告前他都未必听说过这种产品)。

  五、不要轻信“穿白大褂”的广告语。穿白大褂的不一定就是医务工作者。如果是,也一定是个没有医德的“托”。

  六、不要相信任何百分比。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等。

  七、不要被广告中的“高科技产品”、“高分子材料”、“高科技”术语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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