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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致命”纱布“埋单”?

2009-12-08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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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丈夫在第二次手术后拍下来的纱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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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某医院在第二次手术的知情同意书上写明遗留在孙女士腹中的是“普通纱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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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看到的手术记录单。

    今日关键词

    “致命”纱布

    原本一台小手术,却引发了大大小小9次手术。

    22个月前,一块纱布条被留在孙女士剖开的腹腔中。噩梦从此开始,炎症几乎要了她的命,她甚至绝望地安排了后事。

    16个月前,那块致命的纱布被取了出来。但炎症没有消除,又诱发了新的后遗症,多次危及生命。

    时至今日,医院方面没有就此对她正式道歉,也没有探望过她,更没人愿意为那块几乎致命的纱布承担责任。

    孙女士想要一个说法,但没有人明确回应。孙女士想申请医疗鉴定,提起诉讼,但她发现原始的手术单被抽换了,从腹中取出的纱布变样了,手术录像也无法调取。举证,有着难以逾越的困难,更何况此时,她的身体仍非常虚弱,后遗症随时需要再次手术。面对进退两难的困境,孙女士想问:究竟该谁能对那块致命的纱布负责?

    文/记者李伟 图/记者轩慧

    小手术埋下大祸根

    孙女士今年51岁,她的母亲已经年近八旬,却不得不从老家赶来照顾她。

    2008年1月28日上午9时,孙女士因患左侧卵巢交界性黏液囊腺瘤,在深圳市某医院施行微创腹腔镜手术,主刀医生是妇科主任马某,助手杨某、张某。手术进行过程中,家属被要求签字实施剖腹手术。事后才知道,做微创手术时,膀胱后壁被划伤,开腹是为了缝合伤口。

    11时左右,手术还在进行中,主刀医生马某离开手术室,后续手术交由不具备主刀资质的三级住院医师张某完成。11时55分手术结束。2008年2月5日孙女士出院。医生在出院证明书上写到:手术顺利,术后患者恢复良好。

    出院后,孙女士一直感觉腹部疼痛难忍,直不起腰、伸不直腿,患处流血流脓不止,伤口息肉不断生长,还出现低蛋白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小板症、右肾及右侧输尿管扩张积水、腹腔积液等症状。

    孙女士先后十多次去找原手术医生马某求治,答复均是这些症状属于手术后的正常身体排斥反应。根据马某的治疗方案,孙女士先后又做了6次息肉摘除手术。让孙女士不理解的是,她多次提出要马某书写病历,均被拒绝,马某说不用写,有问题找他就可以了。

    在深圳市某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彩超检查和诊断结果均表明盆腔未见异常,病情却持续恶化,孙女士不得不辗转四处求医。在江苏省肿瘤医院,因为膀胱处4厘米左右的超强亮点甚至被医生诊断为腹腔肿瘤转移,已是癌症晚期。

    意外得知真相

    2008年6月,孙女士前往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经妇科专家检查诊断:阴道残端腔口上方未愈仍排液,所谓愈合部分系非正常炎性息肉堵塞的假性愈合;损伤感染后引起的血尿、尿瘘、膀胱萎缩,膀胱容量仅为正常人的1/3。

    2008年9月3日,亲人将孙女士送到武警广东总队医院,B超显示在原子宫处有一堆增强回声区,范围约4.9×1.9cm,形态不规则,呈网状,怀疑手术后残留物,排除了癌症。医生发现,孙女士下体有一截裹着恶臭脓苔的纱布已显现体外,便诊断系术中残留物,建议立即手术取出。当天,马某得知这一情况,给孙女士打电话,再三恳求她回深圳市某医院施行手术,承诺保证治好。孙女士说:“当时知道患的不是绝症,很庆幸还能活着,我就相信并原谅了他们。”

    2009年9月4日上午9时,马某在未经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告诉孙女士,腹腔里放的是可溶性止血纱布,因为体质问题没有吸收,做个手术取出来就可以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马某还调来原始病案,孙女士夫妇和马某、杨某4人一同查看却意外发现,原始手术记录中未领用可溶性止血纱布,而且在“关后核对”(即腹腔缝合之后的核对)一项中,纱垫数字由19涂改为20而“术前清点”和“关前核对”中,纱垫数字都是20。

    孙女士对该院的诚信提出怀疑,打算去其他医院做手术。马某忙安排为她做身体检查,承认确实遗留普通纱布。该院院长杨院长来看望孙女士,明确表态:一定会尽全力把孙女士医治好。这种最低级的错误发生在他们医院实属不该,医院会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给孙女士一个满意的说法。

    为留下证据,孙女士坚持要求院方书面承认所留异物为普通纱布而不是可溶性纱布,否则不做手术。于是院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下术前诊断:“全子宫切除术后盆腔异物”,并特意注明为“普通纱布条”。

    难以痊愈的伤害

    2008年9月4日,孙女士再次被实施全身麻醉,施行剖腹取纱布和清除感染源手术。随后6个多月中,孙女士腹部缝合处还是长期流血流脓,体内发生诸多感染并发症,她找马某多次复诊,请求药物治疗均遭拒绝,并仍拒绝在病历上记录。

    经过7个多月的腹腔感染,两次剖腹手术、1次微创手术、6次息肉摘除手术,孙女士的身体遭受重创。她告诉记者,深圳市某医院在第一次手术中切除了无异常的子宫、右卵巢及双侧输卵管。术后,手术残端处又先后施行了6次息肉摘除术,造成她外生殖器官发生畸形,内、外生殖器官功能和内分泌器官功能完全丧失。

    孙女士多次与医生磋商都没有结果,她说,“当时我腹内一些器官受损未好,炎症未消,医院却再也不治了。医院前后态度变化之大令人心寒。”

    2009年4月28日医院书面答复孙女士,让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5月7日孙女士到该院复印病案准备诉讼,却发现原始手术护理记录已被抽换,微创和开腹两台手术被合在一张手术护理记录单上,而纱垫的术前清点、关前核对、关后核对数字均为30。孙女士找到一起看过原始记录的杨某医生,杨表示不相信,双方打赌,并一同到病案室查档。看到病案后,杨医生脱口而出:“怎么会这样啊?”随后,孙女士要求调看手术录像,遭到拒绝。

    相关部门回应

    2009年5月29日孙女士向深圳市卫生局投诉,8月31日深圳市卫生局回函做答复。有关不填写病历的投诉,答复是“经诊医生未按要求及时书写门诊病历。”对此的处理是“我局已经按照相关法规责令深圳市某医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门诊病历的书写。”关于抽换病案原始资料的问题,答复是“我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深圳市某医院存在修改和抽换病案原始资料的证据。”

    复函说:“深圳市某医院在对你手术的过程中遗留纱布,应对你进行相应赔偿,我局已经责成深圳市人民医院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证医疗质量,并责成医院对纱布遗留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深圳市某医院杨院长曾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表示他们对此事的处理“非常严厉”,事后查明遗留纱布主要是当时手术室内两名护士不负责任,清点纱布错误,并做错误记录。医院方面已经对两人作出了处理,失职的护士一人被解聘,另一人调离手术室岗位。对于手术室的护士长以及两位做手术的医生,医院进行了全院通报并将进行经济处罚。

    记者询问杨院长,院方是否会就纱布事件对患者道歉。杨院长说,“有关政府部门已在进行调查,事实依据很清楚。现在不是我们说什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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