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连日来对本市部分药房销售的膏霜剂型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的禁用成分抗生素和激素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发现,部分药房销售添加禁用成分抗生素和激素的消毒产品。据悉,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对相关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同时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产品进行协查处理。
市卫监所通报称:在上海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甘泉路店抽检到的由浙江诗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诗洁女士卫生霜(批号20081215,规格7支装6g/支/盒)检出甲硝唑18.5mg/g;在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镇宁路店抽检到的甘肃渼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吾爱内用抗菌乳膏(批号20080920/60905,规格3支装6g/支/盒)检出甲硝唑1.84mg/g;在上海华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抽检到的由淮安百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保三丽皮肤抑菌膏(批号20090302,规格10g/支)检出氯霉素4.85mg/g、醋酸地塞米松472μg/g。
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在消毒产品中添加抗生素和激素。同时,要求经营单位一旦发现有添加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消毒产品,应主动收回产品,不得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