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陈品兴)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为期一个月的医疗机构药房、药库专项检查结束,6家医疗机构药房被警告,12家医疗机构药房被责令整改。
从11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利用一个月时间对特区内63家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良好,但仍有少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此次检查发现有5家医疗机构存在药品霉变中药材生虫现象;二是索证验收不规范,发现有证件过期、无质量协议书、生物制品无批签发合格证的情况;三是药品仓储管理不合规定,主要表现在有少数医疗机构药品仓库无温湿度记录或记录不全、未按要求存放药品、药品有靠墙、堆地存放现象。
执法人员对6家医疗机构药房发出警告,对12家医疗机构药房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销毁霉变劣药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