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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试客 “试”出麻烦难维权

时间:2010-06-07 16:54来源:千龙网 作者:
  

  继博客、晒客、拼客、换客之后,网络“试客”早已成为网络消费的又一大主力军。然而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 “试客”们享用的是“免费午餐”,一些“试客”在试用了不适合自己的化妆品而出现皮肤过敏等症状之后,多数选择自认倒霉。

  试客”皮肤过敏自认倒霉

  去年国庆节期间,网友小雯看中了网上一款保湿产品的试用装。“那个牌子我之前都没听说过,但当时贪图免费,还是申请了试用,谁知道试用后皮肤过敏得很厉害,去医院花了一大笔医药费后才治好”。小雯心有余悸地表示,最让试客们担心的风险就是试用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记者的朋友林小姐也遭遇过这种质量问题,“我年初申请了一件棉衣,商家说衣服夹层里填充了很多健康的高科技物质,有助于人体血液循环,但是我把衣服撕开后发现都是劣质的棉絮而已,幸亏没有试穿过。”

  在试用过一些化妆品之后,出现皮肤过敏之类的症状,“试客”会如何处理呢?小雯告诉记者,她遭遇试用化妆品后出现脸部不适等过敏反应之后,也向试客网站与商家进行过投诉,但都未得到回应,最后也只好自认倒霉。“毕竟 '试客'们认为,都是自己主动自愿申请当这种'小白鼠'的,出了问题就是自己活该,也无可奈何。”

  白白花掉30元快递费

  “试”出来的麻烦还不仅仅如此。记者在一些美容论坛上看到,“试客”的麻烦还有来自送试用品时快递收费的昂贵,有10元,也有30元不等,而且大多时候试用的产品“名不副实”,30元快递来的往往是件包装简陋的面膜或唇膏,“这样的东西根本不值得花一分钱。 ”

  此外,很多试用网站以免费为诱饵吸引众多试客登录,但其中不少赠品却只能以“折扣”的方式优惠购买,实际上就是变相收费,更有些试用网站规定赠品只能以“抽奖”的流程获取,这些都让“试客”们大呼上当。

  【部门说法】

  市12315:“试客”试用也形成“消费关系”

  “试客”在试用的过程中,一旦发生商家损害 “试客”权益的情况,网站是否应为此承担责任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试客”网站都只提供一个各种试用商品展示与派发的平台,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对于由免费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却不承担任何责任。“试客”只能与商家自行协商解决。

  记者从12315了解到,由于网络消费的特殊性,我市工商部门接到的网络试用消费纠纷目前还很少。但工商人员明确表示,虽然是赠送的模式,但其实商家已将“试客”默认为潜在的消费者,并且“试客”也是在使用商家提供的消费产品,所以商家应该像对待一般消费者一样,对自己提供的产品质量予以保证。

  据工商人员介绍,对于“试客”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尽管我国的法律还未明确规定,但法律原则是通用的,可适用 《合同法》中买卖关系的原则;同时,双方也应该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和商家各自应该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试客网站应当对发布试用产品信息的商家资质和试用产品质量进行审核,从而保障消费者在试用这些产品时不会出现意外。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网站难脱干系,应与商家一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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