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体购物消费形式的出现并在各个消费领域中日趋火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
从济宁市消协近年来的投诉情况看,电视购物投诉相对集中,网络服务问题日益突出。2009年投诉统计资料显示,全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5.6万元。在以上投诉中,销售服务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此类投诉显示,电视网络等媒体购物问题相对集中,主要涉及电子产品、美容化妆品以及保健用品等。
针对这些维权难的问题,济宁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取电视网络形式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诚信度较高、口碑较好的经销商,对那些口碑较差、不讲信誉或屡被投诉的电视网络商家一定要敬而远之,以免上当或被宰。同时还采用先验货后付费的付款方式,接到商品后先开封仔细查验,确认商品无误且质量也无问题后再支付货款,以免发现商品问题后,产生难以追回损失的麻烦。此外,消费者在电视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商家提供的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及有关商品的质量承诺或功能介绍等宣传材料,以便日后商品出现问题时据此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