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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空白部门推诿 “烤鸭油”真的无人能管吗

时间:2010-09-29 09:01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对杭城“烤鸭油”的出售、使用现状进行连续报道之后,与职能部门的沉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广大读者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截至昨天下午,读者已向本报提供了20多条有生产、使用“烤鸭油”嫌疑的线索。

  读者何先生反映在文一路与湖墅路有人公开兜售烤鸭油。“我买烤鸭看到烤鸭架下面有个桶接油,老板说是给餐厅留着的,能卖不少钱。”

  读者李先生举报教工路九莲小学附近有家烤鸭店在卖烤鸭油,明码标价,每斤2元。

  余先生说,三墩长阳路一家餐饮店的大饼是用烤鸭油做的,“我亲眼看见店主去烤鸭店买油回来用,还说用来做饼很香。”    

  用烤鸭油的还有北大桥车站附近的早餐店。王女士说:“附近就是长征中学,买早点的大都是学生。”

  除了主城区,滨江、萧山等地也有销售或使用“烤鸭油”的现象。

  有话大家说

  商家道德底线不能一低再低

  杨建华(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今年的一次全省大型调查中,食品安全位列“2010年最关注的问题”前三位。

  现在的部分商家道德底线不断下降,追逐利润却不愿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不制造、不生产不安全的食品,这是最起码的良知,但他们已经丢掉了这个底线。

  体制只是借口,关键是执行者

  王诗宗(浙大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相关部门的态度耐人寻味。体制只是借口,关键是执行者有问题。

  “烤鸭油”也反映一个普遍现象,涉及到权力的,相关部门都会争抢,而一旦需要承担责任,就变成了都想推让,这就是部分职能部门的行为逻辑:多占资源和权力,少承担责任。在城市治理水平这么高的城市,一滴废油都管不好,非常可笑。

  细化食品监管分工迫在眉睫

  李慧(海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对于销售使用“烤鸭油”的主体,消费者有权通过民事、刑事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我国《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了,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没有解决,实际上监管部门分工并不明确。多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说明,完善这一点已经迫在眉睫。

  职能部门被刺痛,反咬一口

  沈爱国(浙大新闻学研究所副所长)

  说记者“挑拨部门团结”,我看是有些职能部门被刺痛了,想反咬一口。一个部门解决不了,那就大家坐下来协调解决,这才是真正的团结。视而不见,互相推诿,这只能是一种“鸵鸟行为”。

  从此事件中,我们看到,有些职能部门还是在用一种最常用的“不快说、不真说”战术。面对危机,不把真相迅速公布出来,而是一点点地挤出来;不把真实信息完全公布出来,而是一点点地掩盖起来。(记者 李阳阳 通讯员 陈海江 楼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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