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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发布消费提示:吃汤圆,看“身份”

时间:2010-02-27 07:44来源:株洲网 作者:
  

  “元宵节”临近,汤圆开始热卖。针对往年汤圆投诉热点,昨天,市消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在购买汤圆时,对身份不明的散装汤圆慎重选购。

  市消委称,从历年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散装汤圆的质量问题一直是投诉的热点,主要问题有:保质期内汤圆变质;汤圆中夹杂异物;生产日期标注不全不清或无生产日期;散装销售的汤圆重量不足,标注的馅料与实际食用时的馅料不符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市消委提醒消费者:选购散装汤圆时,要注意其运输包装袋上是否有QS标志;购买 “现做现卖”的散装汤圆,应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具有生产、销售汤圆糕点的经营资质,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购买;应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知名品牌;尽量不要购买经过二次冷冻或保存期限较长的汤圆,这种汤圆表面容易产生 “霜”状结晶。

  为避免出现消费纠纷时无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汤圆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和消费纠纷,应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或到所辖地的消费者委员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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