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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起诉五粮液黄金酒 4品酒师陪上被告席

时间:2010-01-06 08:10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刘丹 发自北京

  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受理了山西消费者王顺虎诉讼黄金酒的案件。消费者在起诉商家和生产者的同时,还将黄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师也告上法庭。1月4日,黄金酒生产商五粮液保健酒公司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公司将应诉,并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

  消费者饮用不适引纠纷

  2009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顺虎在北京门城物美商城有限公司购买了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金牌万圣酒”(以下简称黄金酒)礼盒装一瓶,价款为328元。

  “我看到五粮液黄金酒官网上《产品手册》页面的广告宣传,说这酒有各种强身健体的功能。”王顺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购买黄金酒回家后每天按照说明服用20~30毫升,结果没多久出现不适症状,并曾向公司方面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随后便寻求王海热线帮助维权。

  原告代理人王海认为,产品的宣传册等广告语涉嫌存在一定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王海的帮助下,王顺虎于2009年11月23日向北京市门头沟法院起诉了包括销售商等在内的黄金酒8个相关责任方。去年12月17日,该法院正式受理立案,案由改为买卖合同纠纷。

  黄金酒生产商称将应诉

  1月4日,本报记者致电五粮液保健酒公司副总经理刘国强。对于消费者的几点疑问,刘国强表示黄金酒确实接到过一些消费者的和起诉,但最后都以胜诉告终。

  “对于消费者的起诉我们会应诉,配合司法部门的调查。”刘国强表示。而对于夸大效果等指责,他回应称,黄金酒从来没有明确说产品有治疗、治病等功效,宣传册上只是标明药材本身的药效。

  那么药材药效是否与黄金酒保健效果有直接关系?为何没有出现“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字样,刘对此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企业完全遵守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前文提到的胜诉案件,黄金酒方面1月5日表示将会把相关材料发至记者邮箱,但至记者截稿时为止,暂未收到公司方面的任何材料。

  4名品酒师被一并起诉

  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在起诉商家和生产者的同时,还将黄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师也告上法庭。起因源于产品宣传册上一段文字:国家品酒大师沈怡方、高景炎、高月明、杨明到访五粮液集团,在品鉴黄金酒后,一致给予高度评价:“五种粮食,六味中药。饮之大补”。

  “作为专业品酒师,其执业范围仅限于对酒的色、香、味作出评价,无资格评价功效。‘饮之大补’属于功效描述,应进行临床试验并由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关鉴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王海认为,品酒师并非法定的检测检验机构,故无能力对于白酒的原料成分进行认定。此外,王海对于“五种粮食、六味中药”的结论从何而来也产生了质疑,并认为被告4人的评价足以误导消费者。

  在起诉书中,记者发现4名品酒师中级别最高者沈某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全国白酒专家组组长。记者随后致电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副会长只是一个名誉头衔,沈也并不在北京办公,本人早已退休。对于“代言”一事,该委员会回应“这属于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协会,如果委员会对某种酒类进行品评和鉴定需要专家组讨论,并会盖上公章。”

  记者致电其余品酒师所在的单位,均被告知出差或者不在。

  “目前品酒师是新兴的十大职业之一,被国家认定为职业工种。2009年相关标准刚刚出台。”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4人在业内资历较深。

  “在品酒师行业里确实有 ‘假品’、‘乱品’甚至‘不品便评’的现象。”一名业内专家如此感慨。

  记者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心考核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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