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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安全使用次数10次左右 超期“服役”危险大

时间:2009-10-10 13:10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昨日(9日),管城区法院判决一起“酒瓶伤人案”,左眼被酒瓶炸伤的曹先生胜诉,获得了啤酒厂家的赔偿。

 

  酒瓶炸伤人,酒厂担半责

 

  市民曹先生负责金星啤酒的分销经营,两年前送金星啤酒时,一瓶金星新一代啤酒突然自爆,炸伤其左眼。

 

  “长寿”酒瓶容易发生意外,消费者购买啤酒时,要特别注意酒瓶的生产日期

 

  事故发生后,他将个人情况反映至河南金星啤酒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对方置之不理,并称啤酒瓶的爆炸是由外力作用造成的。

 

  昨日,管城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根据所掌握证据,法院无法查清引起该啤酒瓶爆裂属外力作用的原因。故根据公平原则,曹先生与河南金星啤酒厂各负担50%的民事责任,金星啤酒厂赔偿曹某各项费用共计48531.11元。

 

  酒瓶长期“服役”危险大

 

  啤酒瓶的寿命有多久?据了解,1996年国家曾对啤酒瓶的使用发布过一个标准——规定啤酒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要打上专用“B字”标记与生产日期,且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据我市一啤酒厂的杨经理介绍,每个啤酒瓶的安全使用次数在10次左右,国家虽然强制使用“B字”瓶,但使用期限却没有强制规定,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催化了啤酒瓶的“长寿”。“外力作用与阳光暴晒,均有可能导致频繁使用且越来越差的啤酒瓶爆炸。”

 

  据相关人士介绍,“B字”瓶在材质和耐压强度上均大于非“B字”瓶,但酒瓶回收使用5次以上,强度也就会降低一半。

 

  “长寿”酒瓶还很常见

 

  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在啤酒专柜内发现几乎每个牌子均有“长寿”啤酒瓶,就连几家知名品牌也不例外。

 

  据市四院急诊科医生侯国军表示,今年还未曾遇到因酒瓶爆炸致伤的事件,但去年夏天单他遇到此类伤员就有5名,大多是酒瓶放在地面上突然爆炸,也有些是开启方法不正确所致。“每年都有人,但每年继续有人因酒瓶爆炸受伤。”

 

  因此,如想避免“B字”酒瓶伤人的事件,啤酒企业仍需多些自律,保证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也维护自身的形象,质监也应对啤酒生产部门严格监督。此外,市民在开瓶时应采用正确的操作方式,避免用筷子撬、牙齿咬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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