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
盛翔
昔日价值近150亿元的“三鹿”品牌,在经历了三聚氰胺事件后,究竟价值几何?5月12日,在三鹿集团破产财产拍卖会上,曾在4月拍卖中撤拍的“三鹿”品牌及相关保护性商标,以730万元被一名浙江女买家购得。(5月13日《京华时报》)
消息一出,网络上充满了各种调侃。关于神秘买家,有人说假若不是商业奇才那就一定是个疯子;关于购买“三鹿”商标的用途,很多人说适合做化工产品商标,尤以三聚氰胺为宜。正如有专家所言,“三鹿”品牌在成为毒奶粉的代名词之后,其品牌价值几乎已经归零,为何仍有人愿意出730万的高价买下这一商标,似乎有些不可思议。购买者是谁,这个商标又会被用于何种商业行为,让人们充满了遐想。
然而,一般人之所以做不了成功企业家,也许恰恰就因为对市场的不了解和思想的平庸。这不,又有专家说了,“三鹿”商标其实仍颇具市场价值,一是当前我国商标数量非常多,为避免重复,像“三鹿”这种仅有两字的商标已属稀缺资源;二是“三鹿”市场知名度仍在。前一点似乎有点扯淡,但“三鹿”存在骂名意义上的高市场知名度,却是不争的事实。现在的问题是:骂名意义上的市场知名度,是否仍是市场竞争力的源泉?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并不取决于购买“三鹿”商标的商家,而是取决于消费者,也就是此刻正在恣情调侃的我们。以常规的思维视角来看,“三鹿”是无良与低劣的代名词,当然没有正面的商业价值,我们应该也不会信赖今后冠以“三鹿”商标的商品,至少不会因此而给其无谓加分;可是在购买商家的眼中,别管是好名恶名,反正“三鹿”就是有名,而名气就是竞争力的加分项,有名的东西当然好卖。于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变成:是我们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还是商家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
除非这背后有什么猫腻,否则有人肯出730万竞拍“三鹿”商标,肯定有用于商业用途的打算。于是我们也许可以期待一场好戏:那种现在或许还不知名的商品,一旦被冠以“三鹿”品牌后,将获得怎样的市场反应?是大卖特卖,还是门庭冷落?某种程度上,竞拍“三鹿”商标,不仅是商家的一次商业试验,更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消费考验,即:我们究竟是更信任名气——即便是恶名,还是更信任真实的品质与服务?
在娱乐领域,“名气越臭越响,越响越值钱”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在消费领域,又何尝不存在对名气的盲目信赖和追逐?某种意义上,有什么样的消费者,就会有什么样的商家。如果消费者总是那么不理性,总是那么容易被糊弄,而且没有明确的爱憎情感和正义精神,只需一次降价促销活动就能让商家在质量安全危机中轻松过关,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真正尊重消费者呢?只有消费者树立起对质量安全问题坚定而敏感的立场,消费者“用脚投票”的集体力量才会强大,而这是使商家真正做到视质量安全为企业生命的重要督促力量。